财政部、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三部门昨天就家电下乡政策到期后停止执行等有关问题发布通知,2013年1月31日全国家电下乡政策将全部执行到期。
政策到期后,地方家电下乡销售企业要督促原所属备案销售网点立即撤下“家电下乡指定店”标识,撤掉店内所有家电下乡有关宣传材料,取消家电下乡专区(专柜),不得利用家电下乡名义进行任何形式宣传。政策结束后,地方未销售完的家电下乡产品,可以作为普通商品继续销售。家电下乡销售企业要妥善安排好有关后续工作,并对原所属备案销售网点违反家电下乡政策的有关行为继续负连带责任。(记者熊焱)
(来源:北京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