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些强人所难的“铁路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终于在明年1月1日起被取消,而铁道部曾经针对应急救援出台的铁路旅客人身伤亡赔偿15万元的上限也一并被废止。对商业保险公司而言,此次旧条例的废止,打开了铁路交通的商业意外险市场通道,铁路货运险、铁路承运人责任险、铁路旅客意外伤害险这三类险种走向市场或成必然。
相关专家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认为,铁路旅客意外伤害险的市场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大,此次铁路系统保险政策的变动,对于商业保险机构来说,更大的意义在于铁路承运人责任险的市场机会大增。
意外伤害险
市场没有想象的那么大
与即将废止的“铁路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关系最紧密的便是铁路旅客意外伤害险。“到目前为止,关于旅客的商业保险,铁路方面一直没有做。”一家财险公司专业人士11月21日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铁路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条例》(下称“《条例》”)废止后,应该会有商业保险的一些方案出台。至于怎么做,大家也是刚接触,还没有明确的说法。
据记者了解,目前市场上很多保险公司都推出了交通意外伤害保险,产品设计较多样,一般根据保额与保险期限及承保范围的不同设计保费,从而满足不同人群的需求,产品期限分为一年期、半年期、三个月甚至短到几天。
目前市面上的交通意外险承保范围包括了乘坐飞机、轮船、火车及汽车等多种交通工具造成的意外伤害,随着消费者投保意识的增强,这类产品的投保率也在逐年提高。尽管外界对于旅客意外伤害险的讨论很激烈,但仍有业内人士分析认为,“某种程度上,老百姓可能感觉火车出事故的概率比飞机更低。因此,可能这部分市场没有想象得那么大。大家的注意力更多集中在铁路承运人责任险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