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银行(600015.SH)前员工濮姓理财经理私自销售中鼎财富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入伙计划,产品到期却无法收回成本的事件近日被炒得沸沸扬扬。
据了解,四款名为“北京中鼎XX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入伙计划”的理财产品,由一家名为通商国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企业募集。募集期从2011年末开始,四期共历时半年,募集资金总额高达1.19亿元,在2012年4月前陆续到期。
发现该产品已无法兑付的投资者于12月3日到华夏银行上海分行抗议。华夏银行总行已发表声明称:“中鼎财富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入伙计划”是由嘉定支行前员工濮某私自代销,目前该员工已离职,公安机关已介入调查。
但本次事件仍有多个疑点:据投资者称,支行行长蒋黎也购买了这一理财产品,那行长算是知情人士?而且银行前员工濮某能在银行支行营业场所内销售非银行体系内产品,已算是违规。据投资者称他们接受了银行员工的“一条龙”服务,不可能无人知晓,而银行却没有及时制止这种违规行为。且经手的柜员、会计应该都能发现该笔交易存在异常,华夏银行却没有一套相关的规章制度监控可疑的交易?
针对该次华夏银行的事件,中国资本证券网12月4日致电华夏银行客服。对方未正面解答记者的上述问题。并多次强调这一入伙计划并不是华夏银行的产品,他们也从来没有代销过这一入伙计划。
中国资本证券网提出“银行方面会不会做出赔偿”的问题时,对方表示,如果该理财产品亏损的话,由于确实不是华夏银行做代销的,没有办法对客户进行赔付。当资本证券网追问,银行会不会觉得自己还是有责任时,对方仅表示,会做好记录,待相关部门核实过后会给予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