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把贫困从乡村搬到城里。城镇化和扶贫搬迁应当有机统一起来,盖楼只是一种载体,以人为本、让人民群众生活更美好才是两者共同的魂
春节临近,很多贫困户喜迁新居,幸福的对联贴满了门窗。
近年来,我国明显加大了易地扶贫搬迁的力度,10年累计搬了840万贫困人口。很多地方把扶贫搬迁与城镇化建设相结合,搬迁贫困户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发展机会增多,大多数顺利脱贫致富。
但也有部分地区的地方政府,对贫困户搬迁后如何尽快脱贫致富过问不多。部分贫困人口搬到城镇后,生活成本增加,增收门路不多,生活更加窘迫。这样的搬迁扶贫,没有脱贫,只是把贫困从乡村搬到了城镇,应当引起足够的重视。
对于大多数生活在生态脆弱、生存条件恶劣地区的贫困群众而言,不搬离穷山恶水,很难拔除穷根。但搬迁后,离土离乡,务农变得很不方便,不少贫困户甚至基本失去了农业收入。贫困地区产业基础薄弱,基本上没有多少竞争力强、就业机会多的主导产业,非农就业机会比较有限。贫困人口劳动技能差,转移输出也不容易。随着扶贫搬迁规模日益加大,搬迁贫困户就业增收的压力越来越大。
搬迁扶贫如何更好地减贫?笔者认为应从分流和开源两方面下功夫。
分流,就是搬迁安置地点的选择要因地制宜,尽量多元化,不要一味扎堆城镇。一些地方坚持扶贫搬迁与产业相结合,把搬迁贫困户安置在特色产业基础较好的村庄、就业机会较多的工业园区、现代农业园区等附近,贫困户很快脱了贫。类似的做法很有借鉴意义。
开源,就是为搬迁贫困户提供更多的就业增收机会。比如,抓住当前“四化同步”快速推进的历史性机遇,千方百计壮大县域经济,同时加大劳动力转移输出的力度,免费为他们提供有针对性的技能培训,帮助他们提高抓住就业机会的能力。
再如,创新形式,为搬迁贫困户提供尽可能多的扶持。公益性岗位特别是保洁等对技能要求不高的岗位,应向贫困户倾斜。搬迁房应尽量配建门面房或摊位,增加贫困户的财产性收入。有些地方在搬迁小区配建公共厂房,让贫困人口在家门口做些缝缝补补之类的简单的来料加工,增加收入,深受那些没能力或不方便出去就业的贫困人口欢迎。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部分地区搬迁贫困户统一安置到城镇小区后,宅基地被收回,节约出来的土地指标用于发展工业。当地政府大搞“宅基地换住房”,大唱“土地财政戏”,主要精力花在盖楼上,而对贫困户搬迁后的生计重视不够,投入不多,这种做法应及时予以纠正。城镇化和扶贫搬迁应当有机统一起来,盖楼只是一种载体,以人为本、让人民群众生活更美好才是两者共同的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