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制公款吃喝,亟待制定规范
这几年来,某些单位公款吃喝愈演愈烈,公务活动中“酒桌议事”“酒桌拍板”等现象,甚至成了一种“潜规则”。
长期关注“三公消费”的华东师范大学教授余南平说,相比于公款出国、公车出行,大吃大喝尤其喝高档酒,更是社会不能接受的,“谁都知道喝酒误事,群众对公款喝酒反映强烈。”
与此同时,公款喝酒容易滋生腐败,譬如经办人员收取回扣等。另外,高档酒也是官员收礼的重要方式,因为变现比较容易,实际上“收酒就是收钱”。
在北京回收烟酒的钱先生说,白酒中“茅台、五粮液、国窖1573、剑南春”等酒回收量大,“其实都是别人送的礼品,收礼人一转手就可变现。”
从事商业地产的李先生专门建了一个酒窖,用以购买储藏高档红酒,他坦言:“最便宜的小拉菲、小拉图至少几千元一瓶,大拉菲、大拉图、武当王皆上万元一瓶,而且市场上有回收变现的渠道。”
专家建议,针对公款吃喝问题,应该尽快推出成文规定,明确公务接待中能不能喝酒、喝什么档次酒、喝多少等,要有具体的规范;还要制定相应的惩戒办法,完善公务采购制度,细化财务审计。另外,还要加强舆论监督。(记者 陆文军)
(责任编辑:乔雪峰、李海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