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发展到现在,老百姓确实需要更多假期来提高生活质量。目前欧美发达国家带薪年休假一般在20天以上,多的可达6周。与中国同为金砖五国的巴西带薪年休假期有30天(22个工作日),俄罗斯28天(20个工作日),南非21天(15个工作日),印度也有12个工作日。
不过,发达国家休假制度的推行,确实都不是一蹴而就。《国民旅游休闲纲要》提出要到2020年基本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与多方面因素有关。我国地区发展不平衡,企业承担成本的能力不同,落实带薪休假需要一个过渡期。
带薪休假难以落实,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
首先从用人单位的角度来讲,落实带薪休假制度意味着用工成本增加,用人单位尤其是民营企业因此缺少推动带薪休假制度的动力,这些年人力成本的上升更是加重了上述局面。
其次,单位和职工的地位并不对等。在目前严峻的就业形势下,“休假权”往往与“就业权”相互矛盾。职工一旦要求落实休假权,则就业权可能就得不到保障。很多人也不得不吃“哑巴亏”。
三是执法监督不到位。尽管有关法律法规对于落实带薪休假做出了相应的规定,但由于缺乏责任追究条款的细则,规定的处罚力度不够,并且相关执法部门对用人单位的监督不到位,使得带薪休假制度难以落实。
四是休假意识方面的原因。对于一部分人来说,观念制约也是他们有假不休的重要原因。由于我国还处于社会财富的积累期,加班加点、无私奉献被认为是理所当然的。
落实带薪休假,是改善民生的大事情,也有利于维护法律的严肃性。为了进一步落实好带薪休假,我认为当前要尽快完成《旅游法》立法工作,进一步明确公民的旅游权利和带薪休假权利。积极推动地方政府出台带薪休假制度的实施细则。
利用《国民旅游休闲纲要》出台契机,加大宣传,提升国民旅游休闲意识,为进一步推动带薪休假制度的落实创造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加强执法监督检查。探索将职工带薪休假落实情况列入单位考核指标等办法,鼓励探索支持落实职工带薪休假的财税政策,加强职工休息权益方面的法律援助。
(作者系中国旅游研究院院长,本报记者王珂采访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