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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京悬产——最大跨国财产纠纷案始末(下)【5】

2013年08月13日09:06    来源:北京日报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东京悬产——最大跨国财产纠纷案始末(下)

  尘埃落定

  1984年9月,傅志人接到了从东京发来的判决书。不出他所料,他们赢了。

  判决书中写得很清楚,“本裁判所综合以下的证据之后,判定申诉人和已故赵碧琰为同一人。”

  判决的结尾写道:“取消山本忠义律师为不在者赵碧琰财产管理人的决定,由赵碧琰本人亲自管理自己的财产。”

  当赵碧琰得知胜诉的消息时,她心情的激动可想而知。

  这份判决书不仅仅让她拥有了重新管理留在日本巨额财产的权利,而且是对她个人身份的重新认证,她几度变幻的姓名,她曲折的经历,还有她60多年的婚后生活……在这个时间节点上,所有的往事都涌了上来。

  如今,尘埃落定,下一步,就是如何具体处置这些在国外的不动产的问题。

  按日本法律,变卖赵碧琰名下的大宗土地,需要交纳50%的土地买卖税,现在即便官司打赢,土地在短期内也不可能全部收回。而赵碧琰一旦去世,日本政府有可能征收高达80%的遗产税。

  所以陈琨旺很早就建议,在胜诉后,由国家在日本成立一个用于中日文化交流的公益法人,将变卖土地的款项设立一个基金会,用于资助中国留日学生和资助日本华侨的民族教育事业。

  不久后,在一次家庭聚会上,赵碧琰宣布了一个她个人的决定。

  她说:“你们的爷爷当初站错了立场,而国家却不计前嫌,帮助我们拿回在日本的财产,我决定,把财产的百分之八十捐献出来,用于我们国家的慈善事业。”

  赵碧琰的这一决定还要追溯到赵宗阳去日本之前。国务院侨办的工作人员、傅志人与赵碧琰、赵宗阳、赵昭明做过一次郑重深谈,关于如何处理赵碧琰在东京的那些财产,他们希望如果官司打赢,财产回归,赵家能够支持国家的慈善事业,为子孙后代造福。

  1985年5月16日,赵碧琰重新公证了一份她个人签名的财产赠予书,把她名下80%的财产无条件赠给在日本的“中华文化教育财团”,并且立下遗嘱说:“我在1985年5月16日的赠予书中所写的赠予财产之意,今后子子孙孙都永不改变。”

  对于奶奶的决定,赵昭明说,当时他不是特别理解,但是他们全家都给予了支持。后来,国家也给了赵家一笔数额不小的补偿。

  案子了结之后,傅志人并没有获得之前商定的2%律师费,而是获得了国务院侨办颁发的10万元奖金,傅志人把这笔钱用于交付新办公室的租金。

  后来,傅志人获得了律师协会给予的800元奖励,他用这笔钱购置了一台冰箱,一直摆在他家的客厅。

  1989年6月,赵碧琰去世,她的传奇一生画上了句号,而这起纷纷扰扰数十年的跨国财产案,也就此归于沉寂。(本版图片由赵昭明提供 米艾尼)

(来源: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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