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8月14日电 (记者王政)经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近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意见》提出,到2015年,使信息消费规模超过3.2万亿元,年均增长20%以上,带动相关行业新增产出超过1.2万亿元。
在我国当前居民消费升级,工业化、信息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推进的阶段,信息消费具有良好发展基础和巨大发展潜力。《意见》指出,围绕挖掘消费潜力、增强供给能力、激发市场活力、改善消费环境,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加快信息产业优化升级,大力丰富信息消费内容,提高信息网络安全保障能力,推动面向生产、生活和管理的信息消费快速健康增长。
《意见》从加快信息基础设施演进升级、增强信息产品供给能力、培育信息消费需求、提升公共服务信息化水平、加强信息消费环境建设五个方面提出了促进信息消费的主要任务。具体措施包括:推动于2013年内发放第四代移动通信(4G)牌照;三网融合今年内向全国推广;引导社会资金投资集成电路产业;加快物联网和北斗卫星导航产业化;普及应用居民健康卡;在有条件的城市开展智慧城市试点示范建设;推进身份认证、网站认证和电子签名等网络信任服务等。
(相关报道见第二版)
《 人民日报 》( 2013年08月15日 01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