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处不在的摄像头。(资料图片)
③请法律遮挡隐私
摄像头应该安在哪?谁来监督“监控者”?如何保障公共安全?又如何守护隐私?
一连串的问号里,一边是尚未明晰的权力边界,一边是公私难分的“模糊领域”。在公共治理、反腐与公民隐私之间,这个权衡良久上下摇摆的天平,如何才能审慎地放上使之取得平衡的砝码?
“国家基于公共管理和公共安全的需要,在公共场所设摄像头有其一定意义,而且从现代社会的终极正义而言,其合法性是不容怀疑的。”屈茂辉说,“但也不能牺牲权利换安全,这需要在立法和执法等多方面规范摄像行为。”
首先,关于摄像头的安装场所问题,资深政法栏目媒体人戴松在接受本报采访时说:“摄像头应该安装在公共场合,而在公共场合安装时则要注意是否侵害了私人私密的空间。例如,如果一条街道的摄像头刚好可以照到旁边的厕所,这就会引起争议。”
其次,是谁有资格来安装以及摄像资料应如何管理?屈茂辉说:“摄像头应该由公权力机关来安装,而非私人。而管理的关键问题则是采集信息之后,信息的利用和去向要合法,要体现法治的基本要求。采集的信息应该由特定的机关使用,而这也是立法上急需进行明确的问题。”
另外,屈茂辉还表示,视频资料不能随便流出。为此要完善隐私的法律保护,对监控数据进行严格的管理,要制定查看、使用影像的严格程序。
目前,除8月1日河南省最新通过的《河南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管理条例》外,北京、重庆、深圳、广州等地都已经有公共摄像头的地方规范。但“最大的问题是这些规范是粗线条性质的,欠缺具体细化,而且我们缺乏一部对监控系统进行规范的全国性法律。”屈茂辉教授说。
在这方面,我们也可以借鉴国外的经验。例如美国法律就允许在公共场所安装监控设备,只在某些特定的“合理区域”,如卫生间、更衣室、卧室等场所有隐私权保护。而在英国,使用摄像头的地方必须加上明显标识,所以在大街小巷,会看到许多地方都标有闭路电视监视系统的英文缩写牌子。
另外,法律的完善和细化当然是我们必须首先考虑的问题,但是,个人的行为与法律意识也同样重要。
“所谓公共场所,就是所有人都能共闻共见的地方。所以,为了避免自己隐私被暴露,关键是要在这样的场所中注意自己的言行。”戴松说。原因是当有意或无意地将自己隐私暴露于这种场合时,理应已经想到因此可能要承担的隐私风险。
“徒法不足以自行”,应该通过法律建设,提高社会民众和广大执法人员的法治观念,使隐私权利被接受为公众意识和社会常识,这样才能减少对安装摄像头所引发的问题的争议。(制图:潘旭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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