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1月2日电(薛白)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明确将公共财政改革作为下一轮经济改革的重点,关于这一改革措施,北京大学中国公共财政研究中心主任、教授林双林在接受人民财经专访时指出,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公共财政改革决策的意义重大深远,会议提出了推进增值税改革,适当简化税率。营改增的确减轻了绝大部分企业的税收负担,然而也减少了地方的财政收入,使本来困难的地方本级财政雪上加霜。
林双林表示,增值税以增加值为税基,与盈利与否无关。增值税风靡全球,包括欧盟所有国家,以税源稳定,便于监督著称。我国目前的实行消费型的增值税,即投资可以从税基抵扣。增值税基本税率为17%,收入占总税收比重最大,2012年为26.2%。第二大税是营业税,涵盖九大行业,税基是营业额,基本税率为5%,2012年税收收入占总税收15.6%。目前,我国营业税改增值税(“营改增”)的试点已在全国铺开,只包括交通运输和现代服务业,十二五期间计划涵盖所有行业。营改增后,增值税新设两个税率,5%和11%。增值税率从3%到17%,档次很多,需要简化。营业税属于地方税,是地方第一大税种。目前营改增后的增值税归地方所有。营改增的确减轻了绝大部分企业的税收负担,然而也减少了地方的财政收入,使本来困难的地方本级财政雪上加霜。因此,营改增以后,中央地方增值税划分和其他税种划分成了新的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