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广州12月28日电 (记者李刚)随着我国金融业的发展与金融产品、金融服务日益丰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逐步凸显。全国首个省级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组织——广东省金融消费权益保护联合会27日在广州成立,与之相关的金融消费纠纷调处机制及体系正式运作。
让社团组织具体承担金融消保服务工作,是符合社会管理发展要求且行之有效的新举措。广东省金融消费权益保护联合会首任会长、交通银行广东省分行行长阳烽介绍说,联合会目前共有会员94名,包括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第三方支付机构、小额贷款公司、互联金融公司及专家学者、消费者代表。联合会将制定地方性保护金融消费者的行业标准和业务规范,促进行业自律;支持、协助金融消费者和中小投资者依法维护金融消费和投资权益;建立金融消费纠纷调处机制及体系,为金融消费关系各方提供纠纷调处服务。
《 人民日报 》( 2014年12月29日 14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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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郝帅、乔雪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