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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經理炒股的“情”與“理”

証券時報 付建利

2013年03月13日08:15        手機看新聞

  在電梯間,有人問基金經理:最近在忙什麼?基金經理回答說:炒股票。然后對話雙方哈哈一笑。這是証券時報記者在深圳一家基金公司的電梯裡碰到的真實畫面。說基金經理在炒股,確實如此,基金經理掌管那麼大的資金,經常在發買股票和賣股票的交易指令。然而,根據A股市場的相關規則,基金經理確實又是不能炒股票的,基金經理說的炒股,其實是在替持有人理財

  有關部門上周就制訂基金從業人員証券投資管理規則向基金公司廣泛征求意見。該規則將配合6月份新《証券投資基金法》的實施,對規范基金從業人員証券投資行為作出具體規定。根據新《基金法》第十八條的相關規定,包括基金經理、研究員等在內的投研人員可以在報備之后炒股。

  從法理上說,基金經理也有為自己理財的權利,但長期以來,A股市場上的基金經理替成千上萬的持有人理財,自己卻不能投身到股票投資的洪流中去,尤其是在2006年、2007年的大牛市中,相比動輒百萬的年薪,如果基金經理在大牛市中自己可以炒股,可能百萬年薪對於他們來說並無多大的吸引力。不能不說,基金經理理財權利的缺失,是老鼠倉屢禁不止的一大原因。各種形式的內幕交易和利益輸送,敗壞了基金經理的名聲,污染了資本市場的空氣。

  如果基金經理從法理上確定可以炒股了,那麼,接下來隻有兩種選擇:買股票或者是不買股票。如果基金經理買股票了,如何界定自己買的股票和掌管的公募基金買的股票之間的邊界,設置一道安全的防火牆,是擺在監管層面前的一大難題。基金公司如何從交易系統、流程設置等諸多方面做好防控,也是一大挑戰。

  撇開這些不論,如果基金經理買股票后,自身投資的業績超過公募的業績,就會面臨這樣的詰問:為什麼你自己做得好,替持有人理財卻做不好?如果基金經理買股票后,自身投資業績低於掌管的公募業績,基金經理又會面臨這樣的責難:你連自己的股票都做不好,有什麼資格替持有人來理財?同時,基金經理很有可能還會受到輿論的奚落。即便基金經理自身投資股票的業績不會向外公布,自身投資業績不如公募業績,會不會心理上不平衡轉而搞內幕交易和利益輸送?

  如果法律上允許基金經理炒股之后基金經理仍然自己不投資股票,這也是基金經理的權利。問題是:又會有人責問基金經理:你為什麼不買股票?你自己都沒有信心,又如何替持有人炒好股票?都會讓基金經理陷入“裡外不是人”的困境。

  中國上市公司輿情中心認為,從法理上允許基金經理投資股票,在“情”與“理”之間如何求得平衡,同時設置好防火牆制度,相當考驗監管層、基金公司、基金經理的心智和應對水平。任何一項法律制度的出台,不僅要考慮法律層面的完備性,還要考慮到現實的可操作性。任何美好的願望,如果理想和現實總是那麼遠,就很難真正“接地氣”。 (作者系中國上市公司輿情中心觀察員)

(責任編輯:楊曦、楊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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