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证监会:进一步加强保荐机构内部控制
中国证监会2013年12月30日制定并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保荐机构内部控制有关问题的通知》。
通知主要有五个方面内容:一是保荐机构应进一步健全覆盖立项、尽职调查、内核、质量控制、持续督导等环节的内控制度安排、组织体系和控制措施,不断增强自我约束和风险控制能力;二是保荐机构应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号—招股说明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8号—创业板公司招股说明书》和其他信息披露准则及指引的具体要求,督促发行人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三是保荐机构应建立健全公司内部问核机制,进一步完善关于问核的具体制度,明确问核内容、程序、人员和责任;四是保荐机构应进一步提升内控制度的执行效果,建立起配套的追责机制;五是保荐机构应遵循中国证券业协会制定的保荐业务内控和尽职调查等行业自律规范,自觉接受中国证券业协会的自律管理,进一步发挥行业自律组织在保荐业务人员、保荐执业行为等方面的自律管理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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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李栋、乔雪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