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财经>>股票频道>>专题>>上市公司社会责任评选

第九届人民企业社会责任奖·最佳上市公司评选

中工国际

2014年10月29日15:02    来源:人民网-股票频道    手机看新闻

1、 股东回报方面

最近3年现金分红情况,分别占当年净利润比例

公司2011-2013年度的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53,656.67万元,占2011-2013年年均净利润的比例为29.54%。最近三年公司利润分配情况如下:

最近3年股价涨跌幅

2011年末,公司股票复权收盘价为56.42元,全年跌幅为5.87%;2012年末,复权收盘价为77.09元,全年涨幅为36.64%;2013年末,复权收盘价为55.03元,全年跌幅为28.62%。

未来3年现金分红计划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回报规划(2012-2014年)》对公司未来的现金分红计划规定如下:

(一)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基本原则:

1、公司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回报,每年按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规定比例向股东分配股利;

2、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3、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二)公司利润分配具体政策如下:

1、利润分配的形式:公司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2、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除特殊情况外,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

特殊情况是指下列情况之一:

(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发生重大对外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募集资金项目除外)。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

(2)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未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4、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披露程序:公司因前述第2条规定的特殊情况而不进行现金分红时,董事会应就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原因、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在公司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

下一页
(责编:吕骞、刘阳)

相关专题



注册/登录
发言请遵守新闻跟帖服务协议   

使用其他账号登录: 新浪微博帐号登录 QQ帐号登录 人人帐号登录 百度帐号登录 豆瓣帐号登录 天涯帐号登录 淘宝帐号登录 MSN帐号登录 同步:分享到人民微博  

社区登录
用户名: 立即注册
密  码: 找回密码
  
  • 最新评论
  • 热门评论
查看全部留言

图说财经|人民电视

  • 盗墓影视剧或遭禁播盗墓影视剧或遭禁播
  • 广州车展美女车模扎堆亮相广州车展美女车模扎堆亮相
  • 揭秘车模鲜为人知的一天揭秘车模鲜为人知的一天
  • 股市熊猛 小散自娱自乐

股市熊猛 小散自娱自乐

24小时排行 | 新闻频道留言热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