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股东回报方面
自2006年上市以来,本行一直坚持长期稳定的现金分红政策,在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的同时,坚持每年以较高比例向股东派发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比例在35%至60%之间,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税前金额达2,465亿元人民币,连续六年为A股市场现金分红额最高的上市公司,处于同业领先水平。2012年为全球现金分红金额最高的上市公司。2013年,基于本行对股东收益权的重视,《金融亚洲》(Finance Asia)杂志连续两年授予本行“最佳派息分红奖”。
最近3年现金分红情况,分别占当年净利润比例
本行充分兼顾股东当前收益和长远利益,兼顾工行可持续经营与资本市场稳定发展,妥善处理分红与利润留存及资本补充的关系。本行2011年现金分红709亿,2012年现金分红836亿,2013年现金分红920亿,分别占当年净利润的35%,保持了较高的分红额和分红比例,为股东创造了良好的回报。
年度 现金分红(税前) 占当年净利润比例
2011 709.12亿元 35%
2012 835.59亿元 35%
2013 919.59亿元 35%
最近3年股价涨跌幅
截至2013年末,本行A股、H股收盘价分别为人民币3.58元、港币5.24元,分别较2011年初下降1.5%、9.5%(考虑除权因素),同期上证指数下降24.6%,恒生指数小幅上升1.12%。
未来3年现金分红计划
未来3年,本行将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除非本行资本充足水平低于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部门对本行的要求及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适合分红的其他情形,本行未来3年现金分红金额将不少于当年集团口径下归属于本行股东净利润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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