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種証件
王東有4個檔案袋,分別裝了他和妻子的戶口本,身份証,房產証,社保卡……為了辦《生育服務証》,"我不知道需要准備什麼,不知道臨時又讓我拿出什麼証件來,隻好把所有的東西都帶在身上。"王東對法治周末記者說。
一年前,妻子李梅發現自己懷孕,這讓36歲的夫妻倆興奮不已,接下來,王東開始為即將誕生的寶寶奔波辦理生育証。
本以為像是結婚登記一樣簡單的事情,王東和妻子卻費盡了周折,帶著各種証件奔波在河北和北京兩地,等到拿到孩子的《生育服務証》時,孩子已經快出生了。
直到上面的章都蓋齊,王東和妻子才感到如釋重負。
誰能証明
一年前,李梅懷孕,她並沒有想到准生証成了她生孩子的最大障礙。
李梅開始准備到醫院建檔,准備孩子婦嬰用品,准生証的辦理就交給了丈夫。
王東開始在網絡中查詢辦理生育証所需要的手續,並趕到居委會咨詢,工作人員告訴他,需要拿出夫妻倆的"婚育証明信"、戶口本,如男方為外省市人員,需戶籍地出具兩級婚育証明信。
"我的戶籍在外地,妻子的戶籍在北京,必須要有我戶籍所在地的社區、街道兩級婚育証明信,証明我們是初婚,証明之前沒有生過孩子。"王東說。
王東收拾好東西,背著包到了河北省人才市場,人才市場讓王東提供工作單位婚育証明和常住地居委會婚育証明。
工作單位的証明信好辦,問題就在於常住地居委會的婚育証明上。
居委會的門口王東跑了幾次已經記不清了,他隻記得每次去,居委會的工作人員都態度很好地對他說:"我們是按章辦事,你的婚育証明應該由戶籍地出具,我們真的開不了。"
皮球推到戶籍地,河北省人才市場,同樣的回答,"需要常駐地的婚育証明信"。
無奈之中,王東查閱《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條例》,其中第四條是: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由流動人口戶籍所在地和現居住地的人民政府共同負責,以現居住地人民政府為主,戶籍所在地人民政府予以配合。
"條例上很模糊,共同負責,現居住地一個為主,戶籍地配合,可是究竟要怎麼配合,為什麼我的事情兩邊都互相推諉。"王東說。
實在走投無路,王東想到了回祖籍地開証明,畢竟認識的人多,可祖籍地的居委會那邊的答復是,我們隻能証明你高中畢業之前沒有生過孩子。
王東覺得這實在荒唐至極,戶籍地、居住地、祖籍地,都沒有人能証明自己生沒生過孩子。
在兩地拿著各種表格去蓋章,當計生工作人員拿出其他人的婚育証明問王東,"人家都能開出証明,為什麼你不能開"時,王東更是疑惑,為什麼同樣的條件,自己就不能開出婚育証明。問了一圈,有同學告訴他,大家解決的方式很多是用"蘿卜章"。
王東不想走到這一步,晚婚晚育,而且是第一胎,順理成章的事情為什麼非要做違法的事情。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中對合法適齡夫妻生育的第一胎沒有任何限制,王東和妻子在法律上沒有任何障礙,卻因為一張証費盡周折。
可是那張婚育証明就是卡在了那裡,無奈之下,王東也隻好找人托關系,証明他本來就合法的身份。
各自的無奈
法治周末記者在採訪中發現,有類似經歷的不止王東一家,4年前從上海大學畢業來到北京的張麗也曾遇到同樣的問題。
懷孕3個月的時候,張麗就開始了她辦理准生証的曲折過程。
張麗的婚育証明很容易,因為戶籍所在地就是老家,所以家人填了一張流動人口申請表就順利地拿到了那張婚育証明。
家裡人把婚育証明快遞過來的時候,張麗還在想,很容易的事情,哪有大家說的那麼麻煩。
第二天,張麗特意請了一天假,拿著流動人口婚育証明和公司開的初婚未育証明去居委會,居委會說還需要醫院給她做個B超,証明是一胎。
事先並不知道還需要這個証明。"居委會說你先去醫院作檢查,到時你再補給我。"張麗對法治周末記者回憶說。
到了醫院,因為是外地戶籍,醫院先要看張麗的准生証,張麗很無奈,"是居委會讓我過來的"。張麗開始了在街道、居委會、醫院之間的來回奔忙。
幾經周折,張麗終於准備齊了所有的手續,她又開始變得緊張,每一次去蓋章的時候都祈禱這次千萬別出現問題,別再退回來了。"但每一次總會被找出一兩個小問題。"
在張麗提交給北京所在街道辦事處的兩級証明表格上,寫著每級計生辦工作人員的姓名和電話。
當她的兩級証明交到街道計生辦時,工作人員當著她的面撥通了表格中街道、居委會的計生部門工作人員的電話,詢問核實張麗提供的証明是否是他們調查過的,是否是他們蓋章通過的。
"從懷孕3個多月的時候開始辦理一胎生育証,一直到懷孕7個月才拿到生育証,一共持續了4個月時間。"
8月底,張麗接到了街道辦事處打來的電話,電話裡告訴她《生育服務証》的手續都齊了,可以辦理了。"街道通知我,生育証已經下來的時候,我以為我會很興奮,但真聽到這個消息的時候,我完全沒有感覺了,因為之前的種種繁瑣,現在已經有點麻木了。"
張麗說:"整個的辦理過程,完全是一個純手工的過程。婚姻狀況、生育狀況在網絡中信息共享,一可以方便辦理,不用再來回忙著去各種單位蓋章,也可以更加迅速地判斷一個人的真實婚姻和生育情況。在辦理過程中,工作人員如果可以更明確地告訴申請人該怎樣填寫,或許申請人就能少做很多無用功。因為我的戶籍在外地,可能顯得尤其復雜吧。"
"申請的過程很繁瑣。"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某街道計生辦工作人員告訴記者,街道計生辦沒有審批的權力,他們在收齊申請人的信息后,需提交到區級計生委審批核准。
如果申請人是北京戶籍,辦理手續比外地戶籍的申請人要省去異地兩級証明的程序,其中缺少某個環節的証明,都不能得到《生育服務証》。
有人對辦理結婚証和生育証過程進行了一個統計:蓋章、簽字40多個﹔接觸單位10多個﹔接觸工作人員60人﹔耗費時間兩個月﹔花費人民幣800多元。
對此,王東和張麗都表示,雖然統計的可能是極端個案,但細細算起來,也差不多是這樣。
流動人口的尷尬
"就因為我是流動人口。如果夫妻雙方都是當地人,沒有這麼麻煩。"王東特地咨詢了有關人口專家,得出了這個結論。
面對准生証辦理的困擾,各省的政策也不一樣。
10年前,廣東出台《計劃生育服務証管理辦法》。該辦法規定,一孩生育由過去的審批制度改為登記制度。已婚育齡婦女領取服務証,懷孕第一胎3個月后,持服務証到原發証機關辦理懷孕等有關登記手續,無需再辦理"准生証"(即《生育服務証》)。
這意味著"准生証制度",10年前在廣東就已經退出了歷史舞台。
據媒體報道,呼和浩特市的育齡夫婦隻生一個孩子,不用辦理生育証。而且"可以自由選擇生育孩子的時間﹔育齡婦女懷孕期間,計劃生育部門將提供有關的咨詢和服務﹔育齡夫婦的孩子出生后60日內,應到常住地村(居)委會辦理生育申報登記"。
類似的政策,部分省市已經實行了一段時間了,但大部分省市的育齡夫婦生育第一胎,仍須辦理"准生証"。
雖然廣東對當地居民取消了"准生証",但對流動人口在廣東生育仍需辦理生育証。
以深圳為例,從2004年開始,外省流動人口一孩(即頭胎)計劃生育服務証可在深圳辦理,但辦理所需的材料仍包括"夫妻雙方戶籍地村(居)委和鄉(鎮)、街道計生工作機構分別出具的計劃生育情況和同意在現居住地辦理一孩生育服務証的証明,以及經現居住地街道計生工作機構查驗合格的《流動人口婚育証明》"等。
北京大學人口研究所教授陸杰華對法治周末記者說:"計劃生育剛提出的時候,主要是針對城鎮居民。而且城鎮居民也比較好管理,因為那時候的城鎮居民幾乎都是企業職工。可以從工廠對企業員工的管理上著手,發生育証、獨生子女証等。如果超生的話,是直接跟工資、福利待遇挂鉤的。"
各地情況還是不同,例如發達城市來講,上海、北京比較好管理,一段時間后生育率就降到了1.5,廣州那時候還是2.8,這也是各地經濟狀況、經濟結構不同所造成的。陸杰華介紹。
而王東和張麗遇到的問題,正是現在日益增長的流動人口這一群體遇到的問題。十幾年來,流動人口與戶籍地人口婚姻越來越多,面臨流動人口的日益增長,以往的人口信息系統需要重新構建。
"改革的速度是落后於流動人口增長的速度,《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條例》面臨新的問題,這就需要增加區域間的流動問題,讓改革進一步深化,政府應該提供便利,而不是制造障礙。"陸杰華說。
女兒出生后,隨即馬上要辦理的獨生子女証,又是同樣的程序,又要同樣的証明,王東和妻子又要重走這條艱辛路。"最后實在不行,咱也隻能用‘蘿卜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