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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企違規建高爾夫球場 局長表示領導定的沒辦法

2012年11月26日08:34    來源:經濟參考報    手機看新聞
據本報報道,湖南省屬國有控股上市公司華天酒店(000428,SZ)以建設群眾體育綠地公園、溫泉住宅的名義,正頂風違規建設兩個18洞的高爾夫球場以及約800棟獨棟別墅。網民“陳一舟”認為,縱然沒有國務院的禁令,涉及公共土地資源的大量佔用和公共利益的保障,高爾夫球場的立項和建設,也不能說上馬就上馬。

  據本報報道,湖南省屬國有控股上市公司華天酒店(000428,SZ)以建設群眾體育綠地公園、溫泉住宅的名義,正頂風違規建設兩個18洞的高爾夫球場以及約800棟獨棟別墅。記者赴湖南省寧鄉縣採訪,發現這個頂風上馬的違規項目不僅沒有停工跡象,而且在大張旗鼓推進,記者採訪到的鎮、縣、市、省四級相關執法部門官員卻無一正視這一嚴重違規項目,紛紛替其開脫。寧鄉縣國土局局長肖慶喜更是稱:這個項目是領導定的,我們也沒辦法。

  對此,網民認為,以市場角度看,高爾夫球場的“繁榮”是需求推動的結果。但這種需求絕不能通過無序的、與公共利益的爭奪而獲得滿足。無論從維護法律權威角度,還是從維護公共利益的角度說,高爾夫球場都不能隻見“繁榮”不見監管,讓無序建設繼續下去。

  違規建設侵害公共利益

  網民“徐立凡”認為,各國之所以對建設高爾夫球場設定許多限制、頒布一些禁令,原因在於:高爾夫球場不僅佔地過大,建在農村遠郊有可能侵吞基本農田,建在城中有可能瓜分公共綠地,而且作為高耗水項目,會消耗大量水資源,甚至改變區域內的生態水文狀況。由於球場裡植被結構單一,養護草坪需要大量使用各類化學用品,滲漏到土壤中還可能帶來生態污染這筆公共利益的賬,長久利益的賬,遠比眼前看得見的那些利益,要大得多、重要得多。

  網民“陳一舟”認為,縱然沒有國務院的禁令,涉及公共土地資源的大量佔用和公共利益的保障,高爾夫球場的立項和建設,也不能說上馬就上馬。可現實卻是相反。這再一次警示:其一,資本也好,公權力也罷,指望其以公益公利之自覺來維系道德感和責任感,並不可靠﹔其二,公權力之所以能在公共的草地上過度“放牧”,一個重要的因素是缺乏實質性的公共監督。

  切斷開發商與地方官員利益鏈條

  網民“劉道彩”認為,在國家嚴控高爾夫球場建設的大背景下,據報道,湖南省寧鄉縣違規高爾夫項目,也和其它地方一樣,靠穿“群眾體育綠地公園”的“馬甲”騙過了上級的項目審批,但這此后的某些運作,從項目更改到開工上馬,顯然有許多見不得人的內幕。而具有戲劇性的是,高爾夫、別墅這對“黃金搭檔”的背后往往是開發商、地方官員的另一對“利益搭檔”。一方面,開發商有了高爾夫球場這個配套的“幌子”,周邊的房產可以賣出高價﹔另一方面,高爾夫項目可以增加地方賣地收入和房產稅收入,而其違規上馬更給權力尋租、錢權交易提供了很大的空間。

  網民“山右京客”認為,最近十年,國家相關部門多次發出通知,嚴禁建設高爾夫球場和高檔別墅項目。但時至今日,一些地方政府仍置若罔聞,公開與禁令唱對台戲,寧鄉縣灰湯華天酒店項目就是典型一例。那麼他們哪裡來的如此大的膽量呢?該縣國土局局長的話暴露了天機:“這個項目是領導定的,我們也沒辦法。”多麼生動而貼切的回答啊,現在之所以很多地方屢屢出問題,原因正在這裡。以寧鄉縣這個高爾夫球場項目來說,無論這位國土局長說的是不是實話,但卻反映了一個事實,“領導定的,底下也沒有辦法”。是啊,縣國土局長是由縣委任命的,隻要縣領導喜歡,領導認可,你豈敢不從?

  提高其違規成本

  有網民認為,高爾夫項目違規建設主要有兩個原因,首先,違規成本太低,事前審查、事后監管環節都非常薄弱。其二,由於開發商立項有利益、監管部門監管有難度、地方政府發展經濟有動力,因此一些地方部門對高爾夫球場青睞有加,認為對抬高土地價格、吸引外來投資、提升品位形象、繁榮地方經濟等益處多多,因此對高爾夫違規建設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使得有關球場建設和土地管理的一系列法規政策形同虛設。

  網民“劉道彩”認為,杜絕高爾夫球場的違規建設,最重要的就是提高其違規成本。各地對於違規現象,要麼熟視無睹要麼簡單罰款了事的現狀不能繼續下去了。要加大對有關人員的處罰力度,做好對責任官員的問責工作,揪出到底是誰最后拍板,否則高爾夫球場的違建亂象隻會愈演愈烈。

  (記者 史麗 整理)

(責任編輯:值班編輯、李海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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