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調查發現,河北多個縣出現了補交稅和提前收稅等征收“過頭稅”現象。諸多中小企業主被約談。企業主李建國也被要求再交稅。據他爆料,10月27日,他所在區域鄉稅務所一名負責人開會稱,中日就釣魚島會有一戰,因此希望企業再交稅,支援國家。
如果企業存在欠稅未交,在稅收收入吃緊的情況下,稅務機關要求其補交欠稅,這是理所當然的,並非是征收“過頭稅”,但如果要求企業在時間上提前交稅、或在征稅幅度上超過了企業當期應納稅額,那就是預征稅款、寅吃卯糧,屬於征“過頭稅”了,這是國家明令禁止的。基層稅務部門為了向企業多收稅,扯上“釣魚島爭端”,如果這不是句“玩笑話”,那簡直就是信口開河“忽悠”納稅人。
稅收的增長來源於經濟的增長,在經濟不景氣的情況下稅收必然滑坡,某些地方不惜收“過頭稅”以維持經濟不景氣下的稅收增長,顯然是違背經濟規律的,必然會導致“越窮越收,越收越窮”的惡性循環。一些小微企業抗風險的能力本來就較低,而稅費負擔卻較重,但其就業吸納能力較強,對地方經濟發展的貢獻也較大,政府及有關部門應該小心呵護,使其在經濟不景氣的情況下渡過難關,以利於其生存下去、發展壯大起來,才更有利於地方經濟的長足發展。
為此,自去年下半年以來決策層相繼推出了延長小微企業所得稅減半征收期限、提高增值稅和營業稅起征點、推行增值稅“擴圍”改革試點、免征蔬菜流通環節增值稅等一些結構性減稅政策,並決定在未來3年免征小微企業22項行政事業性收費,以減輕小微企業的稅費負擔,促進小微企業脫危解困並獲得長足發展。然而,在有些地方卻還在向這些企業征收“過頭稅”,如此一來,國家出台的減免稅費政策豈不是要被所征的“過頭稅”抵銷、甚至於過猶不及?
其實,在經濟不景氣帶來稅收滑坡、財政收入減少的情況下,政府通過壓縮行政運行成本、特別是三公經費來節省支出,用於公共服務項目建設和民生改善的投入,才是最有潛力、最得民心順民意的舉措,又何必要走向企業征收“過頭稅”這條路呢?毋須諱言,時下一些地方公車消費、公費旅游、公款吃喝玩樂和送禮之風盛行,由此造成的公共財政資金浪費驚人,不僅尚未得到有力有效的遏制,反而在某些地方呈現出愈演愈烈之勢,隻要扼住了三公經費的驚人浪費,不收“過頭稅”某些地方的財政日子也許還是會“過得去”的。
筆者認為,某些地方與其違反國家政策收“過頭稅”維持財政增收,還不如下決心大力壓縮三公經費,遏制腐敗,減少浪費,擠出資金緩解財政壓力。因此,征收“過頭稅”當止,壓縮“三公”經費要有實質性的進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