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項稅抵扣難解
在建筑之鄉紹興,進項稅抵扣難的呼聲不斷。該市建筑業有企業950家,其中,上市企業3家,特級企業17家,一級企業138家。如此龐大的企業數量發出的呼聲不得不令人重視。
拿不到進項稅發票,增值稅就要繳的更多。
汪士和告訴《中國企業報》記者,在當前建筑市場實際狀況上,理論上可取得進項稅發票的70%中有一半無法取得進項稅發票,加上理論上也無法取得進項稅發票或政策規定不允許抵扣而作為增值稅征收基數的所佔30%,造成實際上無法抵扣進項稅的支出佔總收入比重達到65%。
在建筑業領域,建筑施工企業需要購買的磚、瓦、灰、沙、石等地方材料,很多都由農民經營,而且季節性特強,貨主要求現場現金交易,也不可能提供增值稅專用發票。此外,小規模納稅人按3%征收,建筑施工企業涉及的上游企業小規模納稅人不是小數目,他們不能提供增值稅專用發票。
汪士和總結了10條建筑企業不能獲得進項稅發票的原因,這10條,建筑企業根本無法繞開。“如果脫離實際,理想化地認為增值稅上下游都可以進行轉嫁式的抵扣,照此理念指導下,建筑業必然受到傷害。因為仔細分析下來,建筑企業實際上已經無處可轉嫁,而成了最終消費者,所有的稅都將由建筑企業來承擔。”汪士和表示。
江蘇一家企業負責人告訴《中國企業報》記者,目前,“甲供材”現象比較普遍。如:開發商直接採購鋼材,鋼廠或經銷商收到對方的錢當然應該開具發票給開發商,開發商入賬做賬也順理成章,但施工企業隻能取得相應數額的一張結算單,無法取得進項稅發票進行抵扣。
“我們公司去年鋼材實際發生數超過60億元,理論上可抵扣近9億元,而由於甲供材數額較大,實際可抵扣的進項稅僅3億多元,隻佔理論數的38.7%。即鋼材採購的60%以上拿不到進項稅發票。
蘇州二建建筑集團有限公司副總經理吳仲強認為,現在定的11%稅率應該說遠遠超過建筑業企業能夠承受的額度。盡管初衷是好的,但在這樣的局面下,會給建筑企業的生產經營帶來負面影響,部分企業可能將無法堅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