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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改增”試點交通運輸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稅收政策明確

2012年12月11日07:23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手機看新聞

  本報北京12月10日電  (記者李麗輝)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近日發出通知,根據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情況,對有關稅收政策進行了明確:

  ——建筑圖紙審核服務、環境評估服務、醫療事故鑒定服務,按照“鑒証服務”征收增值稅﹔代理記賬服務按照“咨詢服務”征收增值稅﹔文印晒圖服務按照“設計服務”征收增值稅﹔組織安排會議或展覽的服務按照“會議展覽服務”征收增值稅﹔港口設施經營人收取的港口設施保安費按照“港口碼頭服務”征收增值稅﹔網站對非自有的網絡游戲提供的網絡運營服務按照“信息系統服務”征收增值稅﹔出租車公司向出租車司機收取的管理費用,出租車屬於出租車公司的,按照“陸路運輸服務”征收增值稅,出租車屬於出租車司機的,不征收增值稅。

  ——2013年12月31日之前,廣播電影電視行政主管部門(包括中央、省、地市及縣級)按照各自職能權限批准從事電影制片、發行、放映的電影集團公司(含成員企業)、電影制片廠及其他電影企業,屬於試點納稅人的,對其轉讓電影版權免征增值稅。

(責任編輯:值班編輯、李海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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