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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州個人境外直接投資試點引爭議 或縱容資本外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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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2月11日07:44    來源:人民網-中國經濟周刊    手機看新聞

  過去20年裡,金融改革始終是經濟改革的核心,而利率市場化、人民幣匯率改革、資本和金融項目開放,又被業界視為其中的核心和難點。今年,利率和匯率改革已經出現前所未有的突破,而資本項目開放也從溫州金融改革中看到了一點信號。

  11月23日,溫州市政府公布了《浙江省溫州市金融綜合改革試驗區實施方案》(下稱“實施細則”)。在12條“實施細則”中最引人爭議的莫過於“開展個人境外直接投資試點”。

  但中國人民銀行上海總部外匯管理部、國家外匯管理局上海市分局某處負責人告訴《中國經濟周刊》:“中國金融改革中,和利率市場化的改革類似,個人境外直接投資不存在區域試點一說,某一區域的放開等同於全國的放開。目前來看,這一措施並不成熟。”

  溫州一廂情願?

  實施細則明確“在國務院統一部署領導下”,探索以人民幣開展個人境外直接投資,制定溫州市個人境外直接投資管理辦法及實施細則等。溫州想借此証明,此次改革並不是“自說自話”。

  根據實施細則,早在2011年1月,溫州就曾向外透露了一份關於個人境外直投的方案,該方案的主要內容包括了溫州個人境外直接投資可通過新設、並購、參股等方式,在境外設立非金融企業或取得既有非金融企業的所有權、控制權、經營管理權等權益。

  一位知情人士告訴《中國經濟周刊》:“當時溫州有關部門以為拿到了金融改革的‘尚方寶劍’。但這個方案並沒有得到國家外匯管理局的批准,擅自公布個人境外直投顯然有越權之嫌。”

  溫州的最初方案低估了目前中國金融狀況復雜性,一旦個人境外直投試點放開,意味著中國外匯資本管制將會鬆動,而拉美金融危機、墨西哥金融危機和亞洲金融危機,都直接和資本跨境流動密切相關。這是監管者最為擔心的。

  “我們知道目前的確存在通過地下錢庄、假借經常項目等方式進行跨境資本流動的情況,因此我們希望通過個人跨境直投,讓本來並不能完全掌握的外匯流動情況能逐步得到監控。”中國人民銀行溫州市中心支行副行長蔡靈躍告訴《中國經濟周刊》。

  根據實施細則規定,年滿18歲的溫州戶籍居民,隻要說明資金來源、提供投資項目合法証明等,就可以向溫州市商務局申請報名。經溫州市商務局審查后,由國家外管局溫州市中心支局放行境外投資。然而,不少溫州當地企業家認為,溫州試點新政可能是政府的一廂情願。在實際情況下,往往這些資金都無法說明來源的正當性,納入外匯監管反而會使自身陷入被動。

  上海、天津等地

  上報個人境外直投方案

  如果個人境外直投獲得試點,溫州可能並不是唯一的城市,包括上海、天津等諸多城市都對此積極籌備。目前,多地向國務院上報的個人境外直投方案,既包括了人民幣方案也包括了外幣方案,內容涉及跨境匯款、跨境直投、融資、結算及金融市場投資等。

  相較於溫州方案,上海方案可能傾向於移民投資、房地產投資和企業投資,即個人可到海外投資房地產和股權,而天津方案可能指向投資海外資本市場。

  “資本項目開放應該進一步放開對於海外証券市場的投資,除了擴大QDII(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規模之外,還應該放開直接投資海外資本市場的機會。”上海交通大學上海高級金融學院執行院長張春告訴《中國經濟周刊》。

  不過,溫州方案要求個人去境外投資實業等,但不得用於購房等消費類項目,以及股市等金融類行業。據溫州市金融辦估計,溫州民間資本總量超過6000億元,而且每年以14%速度增加。而實際情況可能更高,或已達到8000億元甚至上萬億元。這些資金當中,有相當一部分通過非規范流出海外。

  金杜律師事務所合伙人趙曉紅告訴《中國經濟周刊》:“目前階段放開資本項目改革不合適。海外市場並沒有想象的那麼美好,連‘國家隊’都出現了虧損,老百姓出海就一定能做好了?!”

  今年7月,中國主權基金中國投資有限責任公司發布的第四份年報顯示,2011年中投境外投資全年收益-4.3%,虧損485億美元,創四年來的最差業績。這也使其累計年化收益率僅為3.8%。

  不過,一位不願具名的溫州企業家告訴《中國經濟周刊》:“現在全世界經濟都很差,中國還稍微好一點。個人海外投資有點緣木求魚,此外,人民幣升值預期將進一步打擊海外投資。所以雖然看起來貿易和資本項目都出現了雙順差,但資本外逃的壓力也是很大的。”

  按我國外匯管理局規定,中國居民每人每年換匯額度最多5萬美元,且個人不允許境外直接投資。而實際上,該政策已經如同虛設。大量國內資金已經向海外轉移,溫州新政更是為海外移民和資金轉移提供了一種“合法”的方式。

  富豪30年積累獲利出逃

  由於海外經濟萎靡,包括加拿大、美國、英國、新加坡等熱門移民國家都加強了鼓勵投資移民的政策。加拿大的投資金額要求是5年80萬加元,外加160萬加元的合法資產﹔美國的資金要求是50萬美元投資在潛在風險項目﹔英國的投資金額要求是5年100萬英鎊。

  “現在資本外逃做法五花八門,對計劃移民的人來說,掌握向境外轉移資產方式是一堂必修課。”中國人民銀行上海總部外匯管理部、國家外匯管理局上海市分局某處負責人告訴《中國經濟周刊》,“如果試點獲批,即便存在審核制度,資本向外轉移將更合法更便捷。”

  溫州規定,試點期間,一個人一個項目不得超過300萬美元,多個人一個項目不得超過1000萬美元,一個人年度總額不得超過2億美元。如果一個人把投資做成虧損向國外轉移資產便變得更加合情合理了,數額也將更大。

  綠野資本集團大中華區董事會主席鄭曉軍告訴《中國經濟周刊》:“從過去的經驗來看,轉移資產的方式可以有很多。比如可以在離岸地注冊一家由當事人實際控制的酒店管理公司,當事人在國內的酒店每年向該酒店管理公司支付高額的管理費,直到酒店做破產了,資金也就轉移出去了。”

  根據《2012胡潤財富報告》研究顯示,中國16%的富豪目前已移民或者在申請中,還有44%的富豪考慮移民。加拿大和美國則是移民目的地首選國。很高比例移民的主要目的,是為了子女的教育、醫療和退休生活。富豪中擁有海外資產的已達1/3。海外資產在總資產中的平均佔比為19%。

  這些富豪絕大多數都是在過去30年中國經濟高速增長中成長起來的。業內人士普遍擔心,隨著未來中國經濟增速趨緩,精英階層和富豪階層的“獲利出逃”將對國家造成損失。

(責任編輯:郝帥、喬雪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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