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狀:政府收養不足11萬
措施:建設兒童福利機構
問:我國孤兒數量有多少?目前有哪些收養途徑和收養主體?
答:我國現有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即“孤兒”)61.5萬名,這個數字是動態的,每年都會變化。
對孤兒和棄嬰,民政部門福利機構主要負責查找不到監護人、監護人無力撫養和未被收養的孤兒、棄嬰,發揮著兜底保障作用。
收養主體目前有政府、個人、社會組織。其中,民政部門兒童福利機構養育的孤兒有10.9萬名,由親屬養育、其他監護人撫養和一些個人、民間機構撫養的孤兒有50多萬名。
問:如果孤兒全部由政府救助,各級福利機構的收養能力能否承擔?
答:經過多年建設,兒童福利機構建設得到較大發展。目前,省一級有獨立的兒童福利機構9家,地一級有獨立的兒童福利機構333家,縣一級有獨立的兒童福利機構64家,800多家社會福利機構設立了兒童部。但多數縣(市、區)沒有專門的兒童社會福利機構。
(責任編輯:李海霞、劉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