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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州“房妹”事件階段性調查公布 尚有疑點待解

羅  盤  曲昌榮  王漢超  任勝利

2013年01月14日08:53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手機看新聞

    《人民日報》評:“房妹”能否力促經適房反腐

  鄭州“房妹”事件調查又有最新進展:1月13日晚,鄭州市檢察院宣布,翟振鋒已由河南省檢察院決定逮捕。

  去年12月26日晚微博爆料“房妹”事件后,鄭州市委主要領導立即要求鄭州市有關部門查清核實網上信息。針對網友和公眾關注的熱點,鄭州市紀檢、檢察、公安、房管、土地、規劃等部門組成專案組逐一核查,部分問題目前基本查清。

  翟家曾有31套房,均非經濟適用房﹔弄虛作假騙取二胎生育指標

  關於翟振鋒家人擁有多處房產、“房妹”名下11套經適房的問題,專案組查實,翟振鋒一家(8個身份証)曾有31處房產(其中在新密老家有2處,無房產証),已出售7套,現有24套,無一套是經適房。其中有20套是蘭亭名苑小區的房產,系2010年河南蘭亭房地產有限公司解散前按股份比例分得,蘭亭公司是2003年翟振鋒家庭出資以其妹夫馮鬆偉的名義和他人合伙成立,該公司開發了蘭亭名苑小區﹔另外11套房產均是其家庭經商獲利所購,其中的6套辦理了銀行按揭貸款。據爆料者稱,翟家在北京、上海均有房產。專案組派專人赴北京、上海查詢,均沒有發現房產記錄。

  圍繞網絡舉報翟振鋒家人倒賣經適房的問題,專案組調取了翟振鋒妻子李淑萍任法定代表人的河南一通房地產有限公司開發的南溪苑項目售房記錄,發現二七區房管局兩名工作人員違規通過李淑萍取得27套經適房源(實為拆遷安置房源)。目前,已對上述兩名工作人員立案調查,初步查証工作人員王某通過向他人介紹6套南溪苑項目經適房源,非法獲利14萬余元,另查,王某還通過向他人介紹另一經適房小區房源1套,非法獲利2萬元。

  現還查實,翟振鋒存在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生二胎的違紀行為。1990年4月,翟振鋒、李淑萍夫婦通過有關人員弄虛作假,以翟振鋒前妻死亡與李淑萍再婚為由提出生育第二胎申請,並通過了有關部門的審核,最終騙取了二胎生育指標。1991年5月,翟振鋒與妻子李淑萍生育一女。目前,相關人員的追責工作正在進行中。

  翟家“雙戶口”主要涉及地為周口項城市。當地涉案民警於2013年1月9日被移交檢察機關處理,目前已被刑事拘留。而問題戶口具體發生在哪個環節,河南省公安廳和當地公安局組成的聯合調查組正在查証。目前查實,其周口戶口名下並無房產,其辦“雙戶口”目的何在有待進一步調查。

  2011年翟振鋒因違紀被開除黨籍、行政撤職。曾挪用公款3000萬元,已連本帶息交回

  鄭州市紀委有關負責人介紹,2011年4月至7月,鄭州市紀委先后三次收到群眾舉報信,主要反映翟振鋒任二七區房管局局長期間,伙同其弟倒賣經適房、挪用公款3000萬元及有多套房產等問題。

  2011年4月20日,市紀委對翟振鋒進行立案調查,主要圍繞翟振鋒是否倒賣經適房、是否挪用公款等問題進行重點調查。根據調查,翟振鋒家庭自上世紀90年代初至今一直經商(先后經營煤礦、造紙廠、房地產開發等),不能証實其擁有的多套房產購房資金來源違紀違法。調查期間,翟振鋒主動交代其曾兩次共受賄7萬元,以及其他違犯財經紀律等問題。調查中發現翟振鋒弟弟翟戰營倒賣經適房的問題(獲利款被收繳),系翟戰營個人行為,未發現有翟振鋒參與。

  關於舉報翟振鋒挪用公款3000萬元的問題,鄭州市檢察院反貪局會同鄭州市高新區檢察院反貪局於2007年已進行過初查,認為不具備立案條件,但市紀委調查組查閱其偵查卷后認為,雖然挪用公款3000萬元是經集體研究決定,並已經連本帶息交回,但翟振鋒已構成違紀。

  經鄭州市紀委常委會研究,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將翟振鋒違紀問題交由二七區紀委調查處理。2011年10月,二七區紀委、監察局給予翟振鋒開除黨籍、行政撤職處分,違紀款7萬元上繳財政。

  專案組初步調查顯示,對挪用公款,翟振鋒存在偽造“集體研究決定”的嫌疑。鄭州市委主要負責同志表示,如果發現上次調查存在問題,也將嚴肅追究責任。

  經適房小區出現商品房,符合當時政策。但蘭亭名苑項目是否涉嫌失職瀆職、以權謀私等,還需調查

  蘭亭名苑小區是經適房項目,為何出現商品房?

  經查証,該小區的商品房主要有兩類,一類叫做“補差商品房”,另外一類是該項目三期為商品房項目。

  該小區分為三期建設。其中一、二期為經適房,建設計劃7萬平方米,土地使用權類型為劃撥,共建設經濟適用住房近5萬平方米,補差商品房2萬多平方米(其中配套商鋪6895平方米)。項目三期為商品房項目,土地使用權類型為出讓,建設商品住房3萬多平方米。

  所謂“補差商品房”,是指經適房建設初期,在經適房小區建設一定比例的商品房,來打破資金不足的瓶頸。

  1996年4月,原鄭州市經濟適用住房開發中心下發通知明確:“承建單位所建住宅總量的70%—80%作為安居住宅,其余20%—30%作為商品房以市場價向社會公開銷售”。

  1999年6月,鄭州市政府《關於加快我市經濟適用住房建設若干問題的通知》中也有明確表述。2000年1月,鄭州市房管局相關文件規定:非經濟適用住房建設比例最高不能超過30%。據計算,蘭亭名苑小區補差商品房比例約為29%。

  “補差商品房”政策在2005年9月宣告終結,不再執行。當時《鄭州市經濟適用住房建設管理辦法》明確提出:禁止改變經濟適用住房建設用地的用途,禁止利用經濟適用住房建設用地變相進行商品房開發,禁止違反規定利用經濟適用住房建設用地建設其他商業用房。

  蘭亭名苑小區一期、二期項目分別於2003和2004年獲批,並下達計劃,存在“補差商品房”並不意外。翟家在該小區持有的20套房產中有1套屬於補差商品房,3套屬於項目3期的純商品房,剩下全是商鋪。

  目前,社會輿論最為集中的幾個問題包括:小區內這20套房產如何到了翟振鋒手中?項目三期土地性質變更是否合規?蘭亭公司從有到無有何“貓膩”?蘭亭名苑項目在各項手續辦理過程中,是否存在失職瀆職、以權謀私、權錢交易等行為?這些問題還應進一步調查並公布結果。

  南溪苑項目涉嫌倒賣經適房﹔二七區房管局兩名工作人員通過翟妻取得27套經適房源並牟利

  2012年8月,網上曾曝出翟振鋒涉嫌“倒賣308套經適房”的新聞。這裡所說“經適房”實際上是2008年鄭州的拆遷安置房即南溪苑。鄭州市二七區政府於2008年向市政府請示,由河南一通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建設。2009年2月,鄭州市政府批准,一通公司法定代表人為李淑萍,正是翟振鋒之妻。

  當時鄭州市房地產監察隊對此立案調查,現有証據顯示,一通房地產公司以經濟適用房名義擅自銷售131套安置房,涉及金額2620萬元。目前,正履行行政處罰程序。

  該項目建設規模為8.86萬平方米,包括拆遷安置房2棟,廉租住房1棟。並分別於2010年5月取得用地規劃許可証,於2011年9月取得土地使用証,於2011年11月取得工程規劃許可証,於2011年12月取得施工許可証。

  根據鄭州市有關規定,對於市重點工程拆遷安置項目可以享受經適房的相關土地供應及建設規費減免的優惠政策,但不得對外銷售。因項目類型未進行細分,有關部門在為該項目辦理立項及其他建設手續審批時,以經適房項目進行了立項或辦理建設手續。

  專案組發現,二七區房管局有兩名工作人員通過李淑萍取得27套房源,並以經適房名義對外倒賣獲利。該拆遷安置項目不存在經適房,為什麼一通公司以經適房名義向外出售?這需要相關部門給出答案,本報將繼續關注。

  此外,對於經適房政策的相關問題,本報也將繼續關注。

 

(責任編輯:劉然、聶叢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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