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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復建設、產能過剩、惡性競爭問題突出 

九大行業兼並重組不搞“拉郎配”(政策解讀)

不得限制外地企業兼並重組本地企業

本報記者 左婭

2013年01月23日07:05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手機看新聞

  工業和信息化部等12部委日前聯合發布《關於加快推進重點行業企業兼並重組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提出重點推進汽車、鋼鐵、水泥、船舶、電解鋁、稀土、電子信息、醫藥和農業產業化共九大行業和領域兼並重組。

  1月22日,工信部總工程師朱宏任對指導意見做出了解讀。朱宏任表示,為防范兼並重組造成壟斷,指導意見明確要求,各地政府對達到經營者集中法定申報標准的企業兼並重組,要依法進行經營者集中反壟斷審查。

  通過兼並重組形成大企業大集團

  朱宏任說,九大行業和領域有一個共同特征,即規模經濟效益顯著,但目前這些行業的組織結構不盡合理,產業集中度不高,企業小而分散,社會化、專業化水平較低,缺乏能引領行業健康發展的大企業,從而引發重復建設、產能過剩、惡性競爭等突出問題。

  對於規模效益顯著的行業,通過推進企業兼並重組,延伸完善產業鏈,提高產業集中度,促進規模化、集約化經營,形成一批在行業中發揮引領作用的大企業大集團,有利於調整優化產業結構、促進產業持續健康發展,同時,還可以為促進企業兼並重組其他有關工作探索經驗。

  指導意見提出了九大重點行業和領域,並不意味著各地區、各級部門僅限於在這九大行業和領域開展企業兼並重組工作,也並不是說指導意見中提出的政策措施僅適用於這九大行業和領域。各地區可根據實際,選擇本地區優先支持的企業兼並重組重點行業,研究出台具體的支持政策。

  指導企業評估風險制定應對預案和措施

  兼並重組是市場行為,政府為什麼要出台指導意見?

  對於市場的疑問,朱宏任表示,通過調研發現,不少企業對企業兼並重組工作缺乏戰略層面的整體考慮,沒有根據其主導業務和核心優勢來選擇並購對象,並購存在一定的盲目性﹔很多企業對兼並重組的風險認識不足,一些兼並重組在實施過程中出現了一些意想不到的問題,影響了兼並重組的順利進行﹔還有一些兼並重組項目方案制訂得不錯,對前期並購過程中的風險也有防控預案,但在並購后的資產、人員、管理和文化的整合方面做得不夠,最終導致兼並重組失敗。

  為此,指導意見對企業兼並重組提出了導向性的意見:一是引導企業根據自身戰略規劃,按照國家產業政策要求,結合宏觀經濟狀況和行業,科學制定兼並重組方案﹔二是指導企業識別、評估兼並重組中面臨的市場、財務、職工安置以及跨國並購等風險,妥善制定應對預案和措施﹔三是提醒企業高度重視重組后的要素資源、人員、文化、管理等方面的整合,實現優勢互補、深度融合。

  規范操作程序,加強信息披露,防控內幕交易

  聽到政府指導,一些企業難免擔心這會造成“拉郎配”現象。

  朱宏任表示,指導意見對推進重點行業企業兼並重組工作提出了五點基本要求,第一項就是要堅持市場化運作,發揮企業主體作用。充分發揮市場的基礎性作用,遵循經濟規律和市場准則,尊重企業意願,由企業通過平等協商,自願自主地開展兼並重組。

  此外,指導意見也明確指出,促進企業兼並重組,政府的主要作用是營造環境和做好管理服務,協調解決兼並重組企業面臨的實際問題。指導意見在營造環境和做好管理服務方面提出了明確和具體的意見。

  各地區應認真清理、修訂、廢止各種不利於企業兼並重組的政策、規定和做法,尤其要堅決取消各地自行出台的限制外地企業對本地區企業實施兼並重組的規定等。

  各地區有關部門要督促企業嚴格執行兼並重組的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產業政策,規范操作程序,加強信息披露,防控內幕交易﹔研究制定推動本地區企業兼並重組實施意見,把兼並重組與企業改制、管理創新、技術改造、淘汰落后等結合起來。

(責任編輯:楊迪、劉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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