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乎與收入分配體制改革方案進入會簽階段同步,包括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稱“國資委”)在內的多個政府部門,已經開始對央企高管收入“公示”進行探討和可行性研究。國資委內部人士透露,“公示”央企高管收入,“將在必要的時候進行”。
在此之前,盡管中央直屬企業擁有大量上市公司,部分央企高管直接兼任上市公司高管,從而使他們在上市公司的收入隨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而公開,但其余未兼任上市公司高管,以及非上市公司收入並未公開。
與此同時,收入分配體制改革的總體方案也已進入會簽階段,除原牽頭單位國家發改委外,國資委分配局也已參與到這一“框架和方向性”的制定當中。不過,央企高管收入公示作為一項較為具體的內容,將不會出現在收入分配體制改革總體方案中。
公示收入 彌合內部差距
原本2012年年底被預設為收入分配體制改革方案出台的時間點,但是,時間流逝,該方案卻沒有出台。“收入分配體制改革方案的出台是必然的,在本屆兩會上,溫家寶總理將予以公布。”參與制訂方案的人士向《中國經營報》記者表示,“這也是政府高層即將兌現的承諾。”
按照國務院工作安排,國家發改委牽頭收入分配體制改革的總體方案,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也參與其中。由於該方案涉及大量央企、國有企業的問題,目前,國資委分配局已經開始參與相關工作。國資委分配局是國資委內部主管央企職工、高管收入的主要部門。
記者了解到,在參與收入分配體制改革總體方案制定有關工作的過程中,各方多次向國資委分配局進行溝通,探討公示央企高管薪酬的可能性和可行性,而目前,包括國資委在內的有關政府部門,也已經開始研究和探討“公示央企高管收入”的實現方式和技術路徑。
參與收入分配體制改革的一位權威專家也向記者証實,“壟斷行業的央企收入將會被公示,至少高管的收入需要公示以做到更加透明。”
按照目前中央直屬企業高管薪酬管理的制度框架,央企高管的收入由國資委統一確定,而央企內部員工的收入則由企業內部確定。由於大量央企擁有上市公司,部分央企高管兼任上市公司高管,其上市公司所獲收入隨公司信息披露而公開,但上市公司以外的收入以及未在上市公司兼職的高管,其收入並未公示。
實際上,由於央企“一二把手”系由中央組織部進行考察,並經該部任命,按照中國共產黨黨內干部管理的相關規定,擁有“行政級別”的“央企一二把手”,在任職過程中,須向有關部門進行財產申報。
橫向協調之難
2010年4月11日,國資委副主任邵寧曾公開表示,當年度央企高管平均年薪為58萬元人民幣,並稱相比其他所有制企業,“年薪並不算高”。
即便如此,在新近召開的國有資產監管會議上,國資委副主任黃淑和講話時透露,中船集團主要負責人帶頭降薪30%,並明確“領導降薪幅度大於中層干部,干部降薪幅度大於一般員工”。然而,如何橫向調節央企之間薪酬水平的差距,卻遠比央企高管的收入問題“復雜得多”。
“其實,收入分配體制改革方案是一個指導性的意見,收入偏高的行業需要降低,收入偏低的行業需要提高工資。”在外界普遍質疑央企,並希望收入分配體制改革方案制約央企的同時,“央企存在行業間的收入差距較大的問題。”參與收入分配體制改革方案制定的人士稱。
上述人士向記者透露,“那些普遍比同行業社會收入明顯較高的領域,將會降低收入。”
在討論央企高管年薪的同時,一位來自中石化某油田的技術人員向記者表示,不同企業之間的收入差距也非常大。
“我作為最基層的技術人員,一年收入是5萬元左右,這在行業中是非常少的,現在很多同事都跳槽去中海油和中石油。跳槽去同業央企的同事,年收入在我們的3倍以上,甚至達到20萬元。”記者就這一數字向中海油進行求証,相關聯系人和部門電話均無人接聽。
在調節央企內部收入差距的問題上,國資委也在不遺余力地協調。2009年,國資委印發了《關於深化中央企業勞動用工和內部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其中指出“加強人工成本管理,完善中央企業工資總額決定機制。要控制企業人工成本,使企業人工成本水平與企業發展戰略和競爭力相適應”。
國資委人士向記者表示:“中石化、中石油都是世界500強企業,需要有更高端的人才。現在,隻有碩士和博士才能夠進入央企,因此給這些人才更好的收入,是符合市場經濟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