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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媳北京戶口京警稱不違規

郭超

2013年01月30日07:29    來源:新京報    手機看新聞

【視頻】山西運城“房媳”事件:運城紀委對“房媳”立案調查

房媳北京戶口京警稱不違規(網絡配圖)

北京警方稱,張彥2005年在順義購房投資落戶,2012年戶籍遷至海澱中關村

新京報訊 (記者郭超)山西運城女干部張彥在北京的戶口有效,其在京生育的第二個子女也符合北京戶籍條件。

昨天,北京市公安局通報,“房媳”是通過北京小城鎮落戶政策辦理了北京市小城鎮戶口,據了解,該政策於2005年停止。

針對媒體反映“山西運城一女干部張彥同時有北京和山西兩個身份証”的情況,北京市公安局高度重視,立即就此事展開調查。

  在京投資獲得小城鎮戶口

經查,張彥於2005年在順義區楊鎮投資小城鎮並購房,符合北京市政府關於北京市郊區小城鎮建設試點城鎮戶口管理的相關規定,經楊鎮鎮政府和順義區政府審批同意,並由公安機關人口管理部門審核無誤后,於2006年持山西省運城市東城派出所《戶口遷移証》在楊鎮派出所辦理了北京市小城鎮戶口。

北京警方表示,張彥雖然是2006年辦理的北京市小城鎮戶口,但其是於2005年年底政策停辦前在順義區楊鎮投資並購房,符合政策要求。

  戶籍遷往中關村手續齊全

北京警方介紹,2012年,按照辦理常住戶口登記市內戶口遷移的規定,張彥將戶口遷入海澱區中關村。經對張彥當時申請入戶及遷移材料和程序進行再次審核,其進京審批材料齊全,既有全家的戶口簿及身份証復印件、山西省運城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為其頒發的失業証復印件,還有其在北京投資的協議、驗資報告、購房合同、購房發票等材料,未發現有不符合北京市戶籍管理規定情形。

據了解,張彥的小城鎮戶口轉入市內戶口的程序正是依照《小城鎮戶口遷移》,凡外省市人員辦理小城鎮戶口自登記之日起滿5年,隻要在其他地區具有合法固定住所,即可按照市內戶口遷移的規定,在遷入地派出所申請辦理異地遷移,不需要經縣公安分局審批。

  張彥子女符合京籍條件

張彥在戶口遷入北京后生育第二個子女,辦理出生登記時持有順義計生部門開具的處罰收費票據和出生証明,初步判定其第二個子女的北京市戶籍也符合北京市戶籍管理規定。

■ 名詞解釋

購房入戶政策 所謂小城鎮戶口,是1995年逐步在全國啟動的一項加快城鎮化,扶持小城鎮的政策,外地人隻要在國家認可的小城鎮投資並買房,可獲得當地的戶籍。這一政策1995年啟動,1997年擴大到北京33個小城鎮、14個衛星城。外地人隻要在指定小城鎮現金投資50萬,再在指定小區買兩居室以上房子並交建設基金,可最多辦一家4口的戶口。此政策已於2005年底停辦。

 

 

(責任編輯:財經實習、聶叢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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