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兵:如果沒有公權力的介入 房姐事件的迷霧始終撥不開
(《央視財經評論》特約評論員)
我看了她的材料,她曾經涉足煤礦,我估計很有可能從煤礦經營這一塊獲得了大量的財富。這是目前我們國家比較奇特的一個現象,煤老板的傳說很多很多,我們一般人買房是一套,最多是兩套,人家是買一層,或者是一棟。那問題就在於,為什麼這些煤礦經營者,或者是煤老板這麼有錢?這實際上反映著我們在國有資源得監督和保護方面存在一定漏洞,也就是我們大量的國有資源沒有很好的監督和保護,這實際上是社會上對龔愛愛或者是龔仙霞比較關注的一個重要原因。憑什麼他們那麼容易的把財富變成自己的?這是這個案子、這個糾紛所反映的問題。再有,龔仙峽是黨代表,還是人大的代表,現在人不見了,那確實要找,因為她是人民代表。我估計她有可能去國外了。因為她既然可以有幾個身份証,我合理的猜測她一定會還有海外的護照、綠卡什麼的。假如讓我猜,那我第一猜就是出去了,還有可能他躲到比較安全的地方。
目前媒體已經做了很多工作,但是媒體做工作好像已經做不下去了,因為媒體行使的是私權力,沒有國家的公權,比如說你不能合法界定,你不能看她的信件,目前實際上實行到這種地步,我覺得立案是必須的。立案的話,就是說有犯罪嫌疑,需要偵查,這是可以立案的。從目前信息上來說,你用假戶口佔有了這麼多財產,就有涉嫌犯罪之可能。這時候應該可以立案,在立案以后,公權力就可以介入。比如說公安機關立案,可以用刑事偵查手段,去找龔愛愛在哪裡,這是必須的。如果不用公權的介入,這團迷霧始終撥不開。
此外,我們目前討論官員財產公開,社會上議的比較熱,但是人大代表這一塊應該不應該公開?我覺得張鴻說的是一個非常合理的建議,人民選一個代表,至少讓我知道你的真名是什麼,你別給我弄是一個假戶口,你到底有多少財產?你作為人民的代表,你至少要誠實。實際上在國外,一般移民的財產也是要公布的。
張鴻:人大機關有責任幫助警方查清案情
(《央視財經評論》評論員)
這兩天,我上了榆林政府的網站和神木政府的網站,去搜龔愛愛,你會發現,如果不是出這個事兒,她就是一個勵志的典型,絕對是一個勵志姐,一個農村女孩去農村信用社打工,從最底層的信貸員開始干了十幾年,干到了支行的行長,然后成了縣總行的副行長,這難道不是一個勵志的故事?幾乎所有人得到的榮譽,她都得了,人大代表、省的黨代表、全國三八紅旗手、省的三八紅旗手,婦聯一有什麼大的活動,她就會出席,還是縣工商聯的執委等等,但我們沒有找到她在政府機構有明確的任職情況,所以我們可能很難說她是政府官員需要公布,但是她是人大代表,那麼全榆林人民選了你,選票上寫了你的名字,那你應不應該把你的財產告知我?即使你不公示給我,內部的系統其實應該是掌握的,就是這些財產是怎麼來的?比如說納稅多少,這個記錄都應該有的。
我們在北京參加搖號買車的時候,你報一個名,然后系統裡面會自動的把多年的社保記錄、納稅的記錄等等,然后告訴你合格,你可以參加搖號了,這個其實也應該有這樣一個系統。現在我們不知道她的財產來源,包括納稅記錄等等,這首先就是一個缺失。此外,除了警方以外,回到人大上來,作為一個人大代表,我覺得人大機關有責任幫助龔愛愛同志澄清所有的事情。如果說來源不明,我就幫助警方來把這個案情給一層一層剝開,如果要是來源明,我是個清白的人,那我覺得人大機關也應該還她一個清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