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入開寶馬車,月收入三四萬,事業蒸蒸日上的碩士生庄某,正打算和女友結婚,但准岳母卻表明“要結婚先買房”,不夠錢付首期的庄某竟去買一個假房產証,想以假亂真過岳母這一關,結果卻被識破。近日,黃埔區檢察院依法辦理了庄某、郭某買賣國家機關証件案。
2004年碩士畢業后,庄某在廣州市某公司工作,經過幾年摸爬滾打總算是熬出頭,近兩年月入可達三四萬。因為工作業績突出,公司還為他配了一台寶馬轎車。
庄某與女友感情穩定,兩人正籌劃著今年步入婚姻殿堂。但女友的媽媽在言談中流露出要庄某買了房才能與其女兒結婚的意思,而庄某雖然月入可觀,卻一時半會無法湊夠買房的首期。這可愁壞了庄某。左思右想,庄某計上心頭:通過網絡搜索找到了制售假証的郭某,約定以9700元的價格買一本假房產証。郭某還向庄某保証,所辦理的假房產証可以以假亂真。
不料,准岳母相當謹慎,在拿到庄某的假房產証時,要求與庄某一起到房產交易中心驗証。無奈之下,庄某隻能硬著頭皮和准岳母帶著假房產証到房產交易中心查詢,被工作人員發現是假証,進而案發。
檢察院稱,房產証屬於國家機關頒發的証件,庄某的行為已構成買賣國家機關証件罪。
(責任編輯:喬雪峰、劉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