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新一屆政府為緩解財政困難擬將個人所得稅的最高稅率上調至75%,這引發了法國富人的移民浪潮。盡管最近法國政府透露,最終的稅率可能會有所下調,但隨著法國影星杰拉德-德帕迪約高調移民俄羅斯,法國對富人的稅收政策還是處於輿論的風口浪尖。
西方國家歷史上對富人課以重稅的時代是冷戰時期,自上世紀八十年代美國裡根政府和英國撒切爾政府開始,西方國家普遍實行了以放鬆管制和減稅為特征的改革,高收入者的稅負大幅下降。這次國際金融危機,西方各國財政壓力增加,債務負擔沉重,對富人增稅成為許多政府的選擇。但時過境遷,冷戰已結束20多年,而這20年恰恰是經濟全球化深入發展的20年,民族國家的邊界對資本流動的限制越來越少,如果沒有稅收政策的國際協調,法國希望對富人征重稅以緩解財政壓力的目標是不可能實現的。
法國富人因為擔心高稅負而移民這件事對中國如何利用稅收調節高收入有很大啟發。正在熱議的收入分配改革方案,其基本思路應當是“提低、限高、擴中”,黨的十八大報告也明確要求“調節過高收入”。一提到“限高”或“調高”,人們往往首先想到對高收入者課以重稅。實際上,稅收只是再分配的手段,要調節過高收入,首先要在初次分配階段理順基本的分配機制,對憑借資源佔有和壟斷形成的過高收入,主要應通過“建立公共資源出讓收益合理共享機制”和繼續深化市場化改革進行調節。
對經過初次分配后已經形成的過高收入在再分配階段進行調節的主要政策工具是稅收,過去我們談到對富人征重稅時更多的強調“公平”與“效率”的關系,也就是如果高收入者的收入主要來自投資和人力資本的回報,那麼過重的稅負會抑制投資和高人力資本工作的積極性,從而影響經濟增長。而在經濟全球化背景下,法國富人移民這件事提醒我們,除了高稅率可能導致的效率損失,我們還要關注資本和人力資源的國際流動對調高政策實現程度的影響。
具體來說,中國對高收入的稅收調節政策不僅要兼顧“公平”與“效率”,還要重視經濟全球化背景下國際稅收競爭的影響,稅率不宜過高。就個人所得稅而言,應盡快推進“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稅制改革,這是加強對收入來源多元化的高收入階層稅收調節的制度基礎。而為減少效率損失和應對國際稅收競爭,應相應下調工資薪金所得的最高邊際稅率。
最后,要切實加強對高收入者的稅收征管,實際上,現行的很多政策如果能嚴格執行也能起到較好的調節作用,如對個人出租房屋所得和轉讓房產所得征收20%個人所得稅的規定,否則再好的政策如果無法落實也是形同虛設。(作者系中國社會科學院財經戰略研究院稅收研究室主任、中國社會科學院財政稅收研究中心秘書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