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上調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准 平均增幅19.1%--財經--人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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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上調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准 平均增幅19.1%

黃浩苑

2013年02月06日09:16    來源:新華網    手機看新聞

  新華網廣州2月5日電(記者黃浩苑)記者5日從廣東省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廳獲悉,日前廣東省政府發出《關於調整我省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准的通知》,決定從2013年5月1日起調整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准和非全日制職工最低工資標准,平均增幅19.1%。

  本次調整仍保持四類標准,平均增幅19.1%。其中第一類地區是廣州市,提高19.2%,調整后月最低工資標准為1550元,小時工資為15元。第二類地區包括珠海、佛山、東莞、中山四市,提高19.1%,調整后月最低工資標准為1310元,小時工資為12.5元。第三類地區除原來的汕頭、惠州、江門三市,增加了肇慶市,提高19%,調整后月最低工資標准為1130元,小時工資為11.1元。第四類地區包括余下的韶關、河源、梅州、汕尾、陽江、湛江、茂名、清遠、潮州、揭陽、雲浮十一市,提高19%,調整后月最低工資標准為1010元,小時工資為10元。

  考慮到企業的生產經營需要和承受能力,本次調整設置了3個月的緩沖期,便於企業調整生產經營成本預算。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將在5月1日新的最低工資標准施行后,就新標准的執行情況開展全面的監督檢查,督促企業執行新標准。

(責任編輯:李海霞、聶叢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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