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浪 攝
春節將至,有關禮品和商品的豪華包裝問題再次凸顯出來。在中央提倡節儉之風的大背景下,包裝豪華浪費之現象應引起社會的關注。在一些社會學家看來,剎住包裝浪費之風,有效治理禮品過度包裝難題應該提上日程了。
豪華包裝高潮依舊
最近一段時間,記者在北京市的一些大型商場和超市採訪時發現,這些場所早已經為消費者春節購物做好了准備。商場內琳琅滿目的商品,充滿了節日的氣氛,各種促銷、打折更是熱火朝天。
但在這熱鬧的背后,卻透露出一些浪費的隱憂:豪華包裝依然充斥其中,最為明顯的則以茶、酒為代表。
在北京市朝陽區的一家大型商場裡,一個碩大的綠色紙盒裡,僅裝了兩鐵盒茶葉,還用絲綢包著,其余空間則全部浪費掉,商品雖然顯得豪華大氣,但包裝的浪費自然也令人瞠目。
記者採訪發現,幾乎在所有的商場裡,包裝豪華的茶葉都被擺放在突出的位置。一些商家告訴記者,這些包裝豪華的茶葉肯定要比散裝茶葉昂貴許多,但質量未必要好。
除了茶葉,酒的包裝也格外引人注目。每到春節,都是白酒的銷售旺季,也是白酒大搞促銷的好時機。許多商場將很大的空間給了白酒。
豪華木頭盒子、金屬盒子、套裝、散裝,瓷瓶、玻璃瓶等,圍繞著白酒的各種包裝,在商場裡爭奇斗艷,顯得格外豪華。許多消費者都被這些酒品的包裝吸引過去。
而一些紅酒的包裝更是豪華,包裝除紙裝大禮盒,還有木裝盒、皮裝盒等,盒中有的還配裝了茶、酒器等以突顯高檔豪華。
保健品、營養品的包裝也是想盡一切辦法大起來。無論是口服液還是蜂蜜,都用豪華的外包裝包圍著,而裡面的產品往往佔用的空間還不到整個包裝盒的1/3,單單這些東西就佔據了大多數貨架。記者曾見一些顧客,為了購買幾克藏紅花,不惜使用十幾倍大小的做工考究的木頭盒子進行包裝。
據了解,一些外包裝生產的時候成本就很高,銷售的時候也都算在了消費者的賬上,但處理起來幾乎一文不值。不僅沒有專門的禮品盒收購處,即便是按照廢品處理,也很不受歡迎,許多時候隻能當垃圾處理。
國際食品包裝協會常務副會長兼秘書長董金獅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我國商品的包裝浪費程度非常嚴重,每年的包裝廢棄物價值達4000億元, 其中80%的包裝廢棄物與生活垃圾一起被填埋掉,造成了極大的浪費。另外,許多包裝本身的價值就佔據了商品的20%以上,有的甚至超過40%,這都造成了巨大的代價。而且,一些包裝浪費了許多木材、紙張等,浪費了大量資源,也給環境造成了巨大的破壞。
送禮之風推波助瀾
有專家認為,其實,在西方等許多國家,這種過度包裝的現象並不像中國這麼普遍。高檔的產品,包裝精美,但並不浪費。美國蘋果公司的產品包裝就很有特點,盡管蘋果公司生產的產品定位高端,價格昂貴,但其包裝卻是精打細算,做到了最簡單,空間節儉到不能再減。這照樣並沒有影響消費者對其產品的推崇。
董金獅認為,在我國,煙酒茶、保健品等商品之所以會成為過度包裝的典型,主要有三個方面的原因。
一是多年形成的消費理念不健康,有送禮的習俗,且難以扭轉。中國人好面子、愛虛榮,包裝精美的禮品盒迎合了這種消費理念,並助長了這種消費理念﹔二是中國在限制禮品過度包裝方面的法律法規目前依然缺失,這造成對過度包裝行為無法追究。目前我國僅僅針對食品和化妝品的過度包裝出台了一個法規,但是至於如何處罰,並沒有具體的規定,還不具有操作性。而對於其它的商品還沒有出台專門規范商品過度包裝的法律法規,執法部門無法對制造、銷售過度包裝商品的企業進行處罰。因此,茶、酒、月餅、粽子、保健品等商品的過度包裝有過之而無不及﹔三是,一些生產企業為了迎合消費者的“送禮”觀念,在利益的趨勢下,也對商品包裝下足了功夫。
有社會學家認為,改變風氣是一方面,與此同時,還得從其他方面著手。比如,對商家進行宣傳教育,出台法規限制其過度包裝的沖動﹔對社會宣傳,提倡節儉,比如現在餐飲業所提倡的“光盤”行動。
有專家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在目前的垃圾處理條件下,處理禮盒最好的辦法是控制源頭,盡量減少豪華包裝,多生產簡裝產品。因此,提倡節儉,反對包裝浪費是利國利民的大事。
法規建設刻不容緩
與國內在商品包裝方面缺少法規不同,在其它一些國家,都有明確的法律法規,對過度包裝進行限制。
比如,在韓國,過度包裝屬於違法行為,政府會對商家進行罰款。不久前,韓國政府再次出台規定,凡是有商品過度包裝現象出現的,情況嚴重的,罰款金額將增加。
在日本,《商品禮盒包裝適當化綱要》規定:包裝容器中的間隙原則上不可超過整個容器的20%,商品與商品之間的空隙必須在1厘米以下,包裝費用必須在整個產品價值的15%以下。國際市場上流行的“包裝新指示”規定:應盡量縮小包裝容器的體積,容器內的空位不應超過容器體積的20%,包裝成本不應超過產品出售價的15%。
美國和加拿大還規定,如果包裝內有過多的空位,包裝與內容物的高度、體積差異太大,或者包裝是非技術需要,就將被認定是欺騙性包裝,而包裝處理費由政府向批發商收取。歐洲各國政府也都制定了包裝法,如德國的“循環經濟法”,丹麥的“綠色稅”。
在董金獅看來,我國也需要針對這種現象出台相應的法律法規,同時還要出台細則,讓執法者有法可依,讓商家不敢再生產過度包裝商品。
其實在2010年4月1日,有關部門就發布了《限制商品過度包裝要求:食品和化妝品》的國家標准。標准中對食品和化妝品銷售包裝的空隙率、層數和成本等指標做出了強制性規定,但是對包裝的材質和是否可回收利用並沒有明確要求,而且對於處罰標准也沒有詳細規定,因此不具有可操作性。
“對於過度包裝,必須首先要減量化、然后讓其可回收化,第三再進行無害化處理,最后形成一個產業化處理,變廢為寶。”董金獅說。
出台法規,消除包裝浪費已成為時代之需,如何破題令人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