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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倡議罷免中國遠洋董事長 稱其應為巨虧擔責

陳春林

2013年02月06日09:29    來源:揚子晚報    手機看新聞

  2009年虧損75億、2011年虧損104億、2012年前三季度虧損64億,取得這份糟糕“成績單”的是一家號稱中國乃至世界航運“龍頭”的A股上市公司——中國遠洋(601919)。昨天,國內知名証券維權律師、北京問天律師事務所張遠忠發出公開倡議書,稱中國遠洋董事長魏家福應該為巨虧負責,他將征集持有該股10% 以上股份的投資者,並呼吁基金公司提請召開臨時股東大會,罷免現任公司董事長。

  中國遠洋連年巨虧 股價暴跌

  張遠忠在倡議書中表示:“中國遠洋在2008年投資海外衍生品巨虧48億,成為央企投資海外衍生品虧損大王前三甲。此事后來不見有關部門問責。此后的2009年、2011年和2012年,中國遠洋又出現巨虧,公司董事長魏家福是否該被問責?建議股東們提議召開股東會審議是否罷免‘魏船長’。”

  根據証券法規定,單獨或合計持股比例達到10%的股東,可以提議召開臨時股東大會。按中國遠洋現有股本約102億股計算,至少要持有股份比例10.2億股的股東同意召開股東會時才可以提請公司董事會召集臨時股東會。張遠忠表示,截止到2012年9月30日,十大流通股東中有南方龍元基金和開元基金,持股比例分別為:0.96%、0.28%。截止到2012年6月30日,十大股東中有社保基金,持股比例為:0.18%。為了基金持有人利益,建議上述基金的管理人聯合其他股東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

  揚子晚報記者注意到,隨著中國遠洋連年巨虧,僅上市5年的中國遠洋股價也從“天堂”跌進“地獄”,從最高68.4元跌到最低3.7元,近日股價也隻在4元多,讓投資者損失慘重。張遠忠表示,自己也是中國遠洋小股東,這幾年也虧了不少。凡願意委托他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審議上述事項的投資者,均可以與他聯系。

  律師稱公司董事長經營管理失職

  不過,張遠忠倡議罷免魏家福的理由並非隻因中國遠洋巨虧,而是公司未就巨虧給出合理解釋,這反映出魏家福在企業的經營管理上存在嚴重問題,不適合繼續擔任董事長職務。

  張遠忠表示,在08年金融危機發生后,全球航運企業普遍陷入經營不景氣,但與中國遠洋一樣面臨同樣不利環境的還有中國海運、招商局、東方海外這些航運企業,為什麼后三家企業沒有出現巨虧?對此,中國遠洋的官方解釋是2008年之后公司投資過於冒進而產生失誤,在2008年下半年航運市場價格高得離譜的背景下,中國遠洋管理層對形勢判斷出現錯誤,其在自營船隊、租入船隊以及遠期運費合約三塊業務上均大舉做多,結果最終導致其一蹶不振。

  國資委曾要求央企必須審慎運用金融衍生品工具,嚴格堅持套期保值原則,有效監控風險,不得從事任何形式的投機交易。但是,作為航運業龍頭的中國遠洋,雖然也採用套期保值的對沖機制,卻在2008年12月以虧損42.21億元人民幣位列虧損王前三甲,這不能不讓人產生疑問——公司到底是在對沖風險還是在投機?如果真是在對沖,為何會出現42億的虧損?作為中國遠洋的投資者,有權問一聲公司董事長魏家福,到底有沒有為公司建立行之有效的內控機制?

(責任編輯:李海霞、聶叢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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