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線城市房屋買賣市場供不應求形勢加劇,房價上漲預期強烈的情況下,關於樓市調控加碼、二套房購房門檻進一步提高的消息不脛而走。分析人士認為,房地產調控既要出“重拳”,也要出“長拳”,加快構建長效機制。
2011年1月出台的“新國八條”,曾祭出限購、差別化信貸和稅收等“組合拳”,一度被稱為“史上最嚴”。但兩年后,部分地區房價再現大幅上漲,房地產市場似乎陷入“越調越漲”的窠臼中,個中原因值得深究。
作為本輪樓市調控的有效手段之一,差別化信貸政策很大程度上抑制了投機需求,並在一定程度上使調控擺脫了行政色彩。但在城鎮化推進帶來的龐大剛性需求推動下,信貸政策的調整似乎難以發揮更大作用。同樣,差別化稅收政策和限購政策也只是供需失衡背景下的權宜之計。現階段而言,這些政策雖然仍有收緊空間,但難以從根本上平衡市場供需格局。
在供應層面,保障房建設雖連年保持較高水平,但在建設、管理、分配等環節的政策缺位,延緩了實際供應節奏,削弱了實際效果。
可以說,眾多強力政策疊加的邊際效果正在減弱,其症結在於長效手段的缺乏使樓市調控出現階段性特征,“風聲一過去,房價會更高”已成為不少人的共同預期。部分看似嚴厲的調控政策,因缺乏長效基礎制度的支撐難以發揮更大作用。為穩定市場預期,抑制部分地區房地產市場非理性上漲,房地產調控在出“重拳”的同時,建立長效機制也是迫在眉睫。
“重拳”方面,為在短期內抑制需求,差別化的信貸政策仍有調整余地。可允許商業銀行根據所在地區房價、風險及流動性情況制定差異化授信政策。必要時,甚至不排除全面提高二套房購房門檻的可能,從而釋放繼續管控需求端的政策信號,穩定市場預期。同時,涉及二手房交易的相關稅收也可上調,從而為反應敏感的二手房市場降溫。
“長拳”的修煉最易被忽略,因其面臨的阻力更大,成效也非顯而易見。在現階段,作為樓市調控的重要支撐,長效機制亟待建立。
第一,完善土地供應與開發制度。近期一線城市房價上漲,與此前供地計劃完成不佳不無關系。當前雖有一套土地供應制度,但各地在制定供地計劃時,並未考慮市場的有效需求,供地計劃的完成情況也大相徑庭。為此,需完善現有的土地供應和開發制度。要求各地按照當地的市場容量、市場潛力等,科學制定供地計劃。供地計劃不僅要公開,還需落實到具體地塊。供地節奏需保持平穩,避免出現空窗期。土地開發的開竣工時間、進度等,需納入合同約定,以促進已供土地的開發,並避免出現閑置土地。
第二,加快個人住房信息系統的建設與聯網。個人住房信息系統的建設,不僅是差別化信貸、稅收政策執行的制度依據,還可以全面地呈現出房屋所有權信息,有助於加強對未來市場的管理,調整房屋分配。有關部門需加快個人住房信息系統的建設,擴大聯網范圍,並盡快投入使用。
第三,持續推進房屋持有環節的稅收政策。當前我國的房地產稅收主要集中在交易環節。當前房產稅試點“擴軍”阻力重重,但准備工作仍需加快,以期在合適的時機實現真正“破冰”。
第四,保障房建設和分配、使用、退出等制度需進一步完善。保障房建設是住房供應結構的重要補充,但在保持建設規模的同時,分配、使用和退出等環節的制度建設顯得滯后,在大量保障房陸續投入市場之際,需盡快完善相關政策,使之真正惠及相應的住房群體。
最后,建立問責機制,強化執行效果。房地產調控效果的弱化,與執行環節的鬆動密不可分。此前北京曾推出“領取預售証三天內必須開盤”的條款,並一度啟動執法檢查,但如今仍有不少項目未予執行,執行環節的弱化可見一斑。為此,可借鑒土地違法的問責制度,在土地供應、開發、房屋建設、銷售等各個環節實施問責制,從而最大限度地發揮政策效果。記者 張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