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9日,有媒體報道稱,貴州茅台、五糧液因違法反壟斷法,發改委對其兩家公司進行高達4.49億元的處罰。雖然這一消息未得到上述兩家企業的正面回應,但是,圍繞這個處罰的坊間爭議此起彼伏。
茅台、五糧液被處罰4.49億
據了解,茅台和五糧液因實施價格壟斷行為將被國家發改委合計罰款4.49億元人民幣。其中,茅台被罰2.47億元,五糧液的處罰金額略低於茅台,被處罰金額為2.02億元。而據知情人士透露,上述巨額罰款佔兩家酒企2012年銷售額的1%。
據鐘蘭安律師介紹,由於中國《反壟斷法》第十四條明確禁止經營者與交易相對人“達成限定向第三人轉售商品的最低價格”。按照反壟斷法的處罰規定,相關部門對企業進行反壟斷法的處罰金額為企業上年度銷售額的1%-10%之間,而這次處罰茅台和五糧液金額是按照最小額開出的罰單。
在鐘蘭安看來,如果上述消息最終被証實屬實,國家發改委價格監督檢查與反壟斷局此舉便是《反壟斷法》頒布5年以來首次對國內行業巨頭開出反壟斷罰單。
而對於被處罰一事,本報記者致電茅台董秘樊寧平了解情況,但是手機無法接通。而五糧液方面,相關負責人則對記者表示,公司目前還沒有收到正式的通知,但是公司會密切關注此事件的發展,會第一時間將事件的結果通過信息披露發布平台對外發布。
業內人士直呼看不懂
雖然貴州茅台和五糧液均未對發改委處罰一事作出回應,但是,坊間對於發改委處罰茅台五糧液違反反壟斷法被處罰一事討論頗多。
商務部研究員梅新育發布微博稱,茅台五糧液壓根不涉及什麼國計民生,而且本來就屬於奢侈品,實施一些相關的定價策略是理所當然。發改委拿這個開刀純屬無事生非,充分暴露了反壟斷部門濫用權力干擾企業正常經營自主權的問題,需要探討如何防范有關部門濫用反壟斷法了。
對此,中國酒類流通協會副會長兼秘書長劉員對媒體表示,白酒企業維護自己的市場價格完全是企業行為,兩家酒企並未構成市場壟斷行為,直呼“有些看不懂”。
另外,大部分網民呼吁將反壟斷法的罰單聚焦到兩桶油和電信、電力等與民生息息相關的壟斷行業。也有業內人士表示,國家發改委對茅台、五糧液進行價格調查的同時也對其他酒企進行調查,如果隻處罰茅台和五糧液,則存在選擇性執法的嫌疑。
白酒專家肖竹青也對本次處罰白酒龍頭企業表示震驚,肖竹青表示,應該被處罰的則是那些壟斷行為比較明顯的國企。而白酒行業的市場化程度很高,其帶動關聯產業,增加稅收,解決就業,拉升當地農業產業化。因此,如此巨額處罰茅台五糧液不應該。
在業內人士看來,縱向壟斷在其他行業也普遍存在,也就是說除了高端白酒,其他大流通類商品業、服務業也必須考慮在這一方面的合規問題。而國有大型企業這方面也比較明顯。
不過,在鐘蘭安律師看來,從國家發改委處罰茅台五糧液一事,可以看出反壟斷法在發布5年后終於發揮其作用,是一件比較欣慰的事情。相關行業內龍頭企業應該按照反壟斷法嚴格要求自己,並制定合理的營銷方案,做一個守法的企業。
鐘蘭安表示,此次國家發改委將反壟斷法利劍指向茅台五糧液,或許會起到殺雞嚇猴的作用,而那些“老虎”企業們應該以此為警示,規范自己的行為。希望國家將反壟斷法的執法權進一步加大,對那些違反反壟斷法的大型企業進行執法處罰。
資料顯示,在2012年末,國家發改委對三星等6家國際大型面板生產商進行了處罰,原因是他們在2001年到2006年間壟斷液晶面板價格,因此遭到國家發改委經濟制裁3.53億元人民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