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厘清“國五條”細則

陳志龍

2013年03月08日07:11    來源:人民網-國際金融報     手機看新聞

  厘清這幾個問題,從歷史的大視野和中外歷次金融危機的教訓中,清醒地認識到,此次最嚴厲的調控有助於地產市場的降溫,有益於中國經濟深層次的結構轉型和調整。

  不期而至的“國五條”細則,首次明確二手房交易中的個人所得稅將會嚴格按照個人所得的20%征收,引起了極大的社會震蕩。網上有人見招拆招“發明”避稅方法:買賣雙方夫妻離婚,賣方房主與買方異性結婚,房証加對方名﹔再離婚,房屋歸屬買方異性﹔買賣雙方各自復婚!這樣做,成本總共幾百元,而獲益50萬元的房子可避稅10萬元,獲益100萬元的房子可避稅20萬元。網上充斥著抱怨和吐槽,“半夜雞叫”的政策因執行細則語焉不祥,假離婚潮果然也不期而至,南京這幾天二手房交易量是往常的7倍,離婚量是往常的兩倍。

  因為政策預期不明朗,各種曲解調控意的言論集中出現。有人認為遏制二手房投機會拉高一手房價格,開發商仍然是大贏家﹔有人擔心20%的個稅會轉嫁給買家﹔有的說會誤傷剛需等等不一而足。這些看法如果得不到正確引導和糾正,相關政策配套如果不及時跟進,市場預期極易被流言所誤導,制造出新的恐慌情緒,引發新的不穩定。

  中國房地產市場的炒作沸反盈天,過去十年九次調控房地產,因為房地產過度泡沫化已經深刻地影響到經濟金融安全和社會和諧。“不要與政策博弈,如果房價面臨失控風險,政府不會束手無策”,“房地產調控不能光靠吼,有的是政策儲備。”一段時間以來,各方警示性的打招呼不絕於耳,但市場我行我素。今年以來70個大中城市房價大面積反彈,不斷刺激挑戰管理者的容忍度,迫使其痛下決心。當市場主導方自說自畫,評品物業稅擴圍的“技術和法律障礙”時,管理層卻突然祭出自有住房個人所得稅20%的巨斧型政策,這讓各方跌破眼鏡。在房價久控不下面臨失控的當下,這一巨斧型政策體現了攻堅克難的堅定決心。以20%的個人所得稅開征為標志,圍繞房地產調控的博弈已到了最后“攤牌”階段。這才是第一波“核打擊”,是在正確方向上邁出的第一步,而隨著個人住房信息覆蓋到地級市,為保有環節物業稅大規模開征提供了條件,第二波“核打擊”隨時可能亮劍,中國房地產“最堅硬的泡沫”已到尾聲。

  政策一出來,就有各種解讀。有人說20%個稅隻遏制二手房市場的投機,這樣一來會倒逼更多的人轉向新開樓盤掃貨,人為制造新房源的緊張,繼續拉抬新開盤房子的價格。實際上,一手房與二手房市場不存在此起彼伏的“翹翹板”效應,房地產市場是個整體,一二級市場之間也沒有絕對的壁壘。長期以來,樓盤都是低開高走,以二手房的投機拉抬一手房是市場規則,二手房投機和一手房投機相互依存。在大中城市限購、限貸高壓態勢依舊的情況下,在住房信息系統從70個大中城市擴展到幾百個地級市,房產稅這柄達摩克利斯之劍高懸。二手房市場冷卻后,一手房瘋狂必然會受到遏制,或因財富效應減弱不想再買,或者想買買不到(限購)、或者買不起(剛需)等問題橫亙在面前。

  出於慣性思維和歷史經驗,也有人擔心此次20%的個稅會轉嫁給買家,再度推高房價。這實際上是沒弄清所得稅的本質,所得稅是一種終端稅種或者末梢稅種,所得稅轉嫁難是個經濟學常識問題。就像工資薪金代扣代繳的個人所得稅,沒有人能成為轉嫁對象。至於有人提出,可通過高報價格來讓下家“買單”,在當前以降價搶著出貨為主的氛圍下,市場預期已經改變,想漫天要價,通過拉高房價20%以上出貨的可能性不大。

  此次國五條的細則,在執行層面不給地方自由裁量權,堵死“小動作”。在如何避免傷及無辜,保護改善型需求的正常換購和消費升級的問題上,住建部部長在兩會上回答記者提問時說,會有相應的保護性辦法。其實解決這個問題不難,匆忙出台的辦法可以通過“打補丁”來完善,比如針對家庭惟一住房,出於改善型需求而產生的交易行為,可以先征后返,或即征即返。新政在一網打盡保証全覆蓋、不留漏網之魚的同時,完全可以通過后續補充辦法給普通家庭以人文關懷,以體現差異化和分類指導的要求。

  稅收是國家意志的體現,是宏觀調控的重要手段。在房地產調控處於敏感而復雜的時期,出此重拳,體現了決策者對房地產市場有可能再度過熱而失控的擔憂。厘清這幾個問題,從歷史的大視野和中外歷次金融危機的教訓中,清醒地認識到,此次最嚴厲的調控有助於房地產市場的降溫,有益於中國經濟深層次的結構轉型和調整,體現了攻堅克難的堅定決心和勇氣,責任和擔當。在這個充滿復雜利益糾葛的市場裡,既需要政府的理性和善治,也更需要民眾的理性、理解和支持。隻有全民的理性和理解,中國經濟才能避免掉入房地產泡沫的泥淖而不能自拔。

(責任編輯:達昱岐、李海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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