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代表、深圳証券交易所總經理宋麗萍今日在記者見面會上表示,建議取消虛假陳述法院受理的行政處罰前置程序,法院可獨立判斷是否受理案件,專門設立証券期貨投資者保護法。她同時建議,擴大証券民事訴訟案件受理的范圍,將內幕交易、資金佔用、違法承諾都納入民事訴訟范圍,以及請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出台關於市場操縱犯罪法律應用的司法解釋。
關於新股發行改革,宋麗萍表示,去年4月啟動的新股發行改革非常及時,使新股市盈率大幅降低,“三高”問題得到一定程度的遏制。但在實施過程中也發現,中介機構的能力很弱,沒有高素質專業隊伍對新股發行的種種問題進行糾偏,隻能靠行政監管來完成。她表示,深交所今年將配合新股發行制度改革,實施“深化遏制炒新”專項行動。
關於B股轉H股,她表示,解決B股問題,關鍵看上市公司設計什麼樣的方案。主要思路是,在當前的法律框架內,成熟一家推出一家。
宋麗萍還建議,盡快修改並購辦法。“深交所同其他交易所不太一樣,上市公司規模比較小,並購額度、並購標的如果按照比例,需要按重大資產重組上報重組委,但實際上絕對額是很小的,希望並購辦法在這方面進行修改。”
(來源: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