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五條細則出台后,日前住建部副部長齊驥稱交易稅不得轉嫁給購房者,不然賣房人屬於違規。然而記者昨日走訪交易中心購房者以及中介等發現,在超過8成都是到手價的二手房市場,嚴禁轉嫁實際操作會很難。而業內人士則建議盡快出台落實細則,厘清稅收對象,保護首套、改善等自住需求,例如恢復對出售自有住房並在1年內重新購房的納稅人減免個人所得稅的優惠措施,以保護合理的自住需求。
住建部:交易稅不得轉嫁,不然賣房人違規
由於一線城市樓市供求一直比較緊張,此前交易環節的營業稅、個稅、契稅、中介費等稅費基本都轉嫁到購房者身上。然而,住建部副部長齊驥則放話交易稅不得轉嫁給購房者,不然賣房人屬於違規。
在談到“有人說這次調控可能誤傷改善性需求”的問題時,齊驥解釋,這次政策的目標非常清楚,大家都反映很多從事房地產投資、投機的群體,通過這幾年房價上漲賺了好多錢,社會上的呼聲也比較高。而新的稅收調整就是為了遏制以投機、投資為目標購房的行為。而對於大家非常擔心的所得稅轉嫁問題,齊驥則認為這是一個認識問題。他強調,首先所得者賦稅,就像工資的所得稅,誰拿到了經營性收入誰去負這個所得稅。按照規定,誰得誰負,得者不負的本身先違規了。但同時齊驥也承認,這其中有弱勢和強勢的關系,而如果這種轉嫁現象確定出現了,住建部還會有對於購買者利益保護的措施。
購房者:官方一廂情願,站著說話不腰疼
住建部副部長這番言論,原本是想讓購房者能夠安心,然而記者在交易中心採訪中卻發現,賣家買家紛紛表示,稅費成本轉嫁給購房者一直是二手房交易中的“潛規則”,而住建部想要嚴禁轉嫁行為則顯得是一廂情願。
昨日下午4點40分,閔行房產交易中心一樓辦稅大廳依舊人潮涌動,“今天放號近500個,現在天天如此。基本上干到晚上8-9點。 ”一名稅務工作人員透露。一名中介人士更是笑稱,從2日開始天天如此,自己幾乎是在交易中心蹲點了。而對於住建部提出的交易所得稅不能轉嫁給購房者的話題,該中介調侃稱,如果真是這樣,購房者就不會這麼著急拉著房東審稅過戶了。
陳女士手中的受理號是376號,而4點45分,窗口的顯示屏隻跳到了262號,對於住建部的言論,她一開口就是“站著說話不腰疼,如果不是新政出台,我會在這裡眼巴巴地待4-5個小時? ”
2月初,陳女士剛剛將自己的一套住房賣了,准備換一套大點的房子,3月1日國五條細則一出台,陳女士就慌了,“我賣房子的時候就是到手價,現在我要買房了,肯定一些稅費都是我來付了,20%的個稅太厲害了,房東肯定會轉嫁的。 ”為此,陳女士也打消了再與意向房源買家砍砍價的想法,10日湊齊首付,立馬就送交易中心,“現在我買房子個稅部分按照老辦法是2.7萬,但是如果按20%的比例征稅,最少要支付18萬。 ”
“我是上家,要我出這部分錢,肯定不可能。 ”在交易中心的一角,蔡先生表示,現在房子又不是賣不出去,“這套房子實際有3個意向下家,最終我選了一家爽氣點的,我隻要到手價,其他不管。 ”
中介坦言:就交易而言,8成都是上家到手價
“就我們的交易而言,基本上都是上家到手價,最少也有8成以上的,尤其是剛需性和改善型的客戶。 ”漢宇地產董事總經理施宏叡坦言,“由於現在仍是賣方市場,在需求激增下,近期申城二手房賣方坐地起價比比皆是。歸根結底,是住宅供不應求的局面沒有改變。這種情況下,賣方的強勢地位也不會改變,交易環節的稅負必然轉嫁至買方。 ”
德佑地產營運副總經理劉伍洋則認為“禁止交易所得稅轉嫁只是說說,操作難度大。”通常買賣雙方在合同前就會約定營業稅、個稅等交易成本由買方承擔,而在合同中也會將其寫入。如果出台政策明文禁止這種約定,隻能逼迫賣方將稅負成本轉嫁至價格中,最終仍是由買方來承擔。這無疑將形成更高的總價,帶來更多的營業稅及契稅,這些成本會在下一次的交易中體現在房價裡,這就形成一個怪圈,吃虧的依然是剛需購房者。
業內建議:盡快出台落實細則,厘清稅收對象
對於住建部官員的表述,業內人士也持有懷疑態度,買單人最終還是購房者,並建議盡快出台落實細則,厘清稅收對象,保護首套、改善等自住需求,並恢復對出售自有住房並在1年內重新購房的納稅人減免個人所得稅的優惠措施。以保護合理的自住需求。
中國城鄉建設經濟研究所所長陳淮在其官方微博上調侃稱,支持嚴查賣方稅負轉嫁。並舉例,某甲50萬買的房子,擬按100萬淨價賣,按此價簽約,假定加個稅營業稅契稅土地增值稅印花稅中介費等。買方需付120萬,其中個稅10萬﹔形式上要賣方付稅,賣方市場下賣方會報含稅價124萬﹔因為政府把各種稅費也算為所得,亦征20%個稅。多好,市場由此規范,政府增收4萬。但是誰出的錢啊?
“最終還是買房人出了這筆錢。 ”滬上房產資深分析師范偉國坦言,住建部還會有對於購買者利益保護的措施,無非有兩種途徑,一個是建立合理的退稅政策。另外一個就是設定區域二手房的標准價。 “也就是對二手房進行限價,但是這個行政手段使用的可能性不大,因為其區域評估工程巨大,而且不利於市場發展。 ”他建議是否可以恢復對出售自有住房並在1年內重新購房的納稅人減免個人所得稅的優惠措施,同時繳納20%的個稅后,是否可以抵扣其他類的個稅。
上海易居房地產研究院副院長楊紅旭也表示,在二手房所得稅在按轉讓所得的20%計征的同時,恢復對出售自有住房並在1年內重新購房的納稅人減免個人所得稅的優惠措施,這樣可以保護合理的自住需求。
(來源:新聞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