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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為何如此“傲慢與偏見”?【2】

2013年03月16日09:33    來源:光明日報    手機看新聞

“蘋果的霸氣完全是眾多‘果粉’慣出來的。‘果粉’們熱衷蘋果,沒幾個會考慮其售后服務,完全是為了擁有蘋果的時尚和光鮮。對於這種霸氣,消費者隻有通過法律途徑解決。”網友魯4D說。

中國消費者的集體力量不夠,導致了國際大牌減少售后成本。北京市盈科律師事務所律師蔣蘇華說,消費者沒有形成對商家的集體壓力,商家自然“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中國消費者協會律師團團長邱寶昌說,在現行的訴訟法律制度下,群體性的蘋果消費者難以進行集體抱團維權,而單個消費者又受限於維權所需的法律技能與成本,很難與一個跨國公司去抗衡。

“從長遠來看,解決此類問題的根本途徑是,通過修訂法律在賦予消費者更便捷、更容易、更經濟維權途徑的同時,加重違法者的違法責任與成本。”蔣蘇華說。

消費者力量,如何保障?

“經營者應當嚴格履行法律規定,遵循法律規定公平合理地制定維修合同條款。”北京市華聯律師事務所律師王惠娟說,作為消費者,在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應當積極通過法律途徑進行維權,用自己的力量推動消費環境的改善。但是,在現有法律體系中,關於家電維修違法行為行政罰款的最高限額僅為三萬元,不足以起到威懾和懲罰的作用,建議提高處罰力度。

面對普通消費者不懂法律、用法律維護自己權益時感到無力的問題,邱寶昌建議,可以考慮賦予消費者保護組織訴訟的主體資格,讓消費者保護組織能代表受損害的消費者起訴違法的經營者,這樣能更好地保護受損害了的普通消費者合法權益。

中消協針對蘋果維修的霸王條款發出呼吁:一是具有行政執法權的部門對蘋果的侵權行為能夠有所行動,使用有效的行政監管手段糾正蘋果的不良做法﹔二是完善法律、法規和相關制度,提高立法層級。目前,有關部門的執法依據是部門規章,法律層級較低,處罰力度不足,面對蘋果公司這樣的跨國企業,難以達到應有的震懾力度,應當通過立法,賦予行政部門更大的查處權、更高的處罰額﹔三是賦予消費者組織更多職能,改變消費者個體力量單薄的被動局面。

中國消費者協會副會長劉俊海說,應該充分發揮政府部門在消費者權益保護方面的積極作用,要從根本上、體制上加大對消費者的扶持力度,這個扶持最重要的是政府的扶持,形成普適於所有消費領域、執法機關的常態活動,讓政府和法律成為消費者強大的后盾。

中國消費者協會秘書長姜天波在3·15晚會上呼吁:經營者要誠實守信、規范經營、勇於擔當。通過全社會共同努力,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呵護消費信心,讓消費者更有力量。(記者 邱玥 陳恆 楊君)

(責任編輯:薛白、劉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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