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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的太陽能發電收購制度是大成功還是大失敗?

2013年03月22日09:51    來源:人民網-財經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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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3日,日本經濟產業省資源能源廳公布了截至2012年12月的日本採用可再生能源的情況。說是可再生能源,其實多半為太陽能發電,該報告的內容也是以太陽能發電為中心。報告顯示,2012年度日本太陽能發電系統的“認定量”很可能會被載入史冊。

德國聯邦太陽能產業協會(BSW-Solar)公布的德國100kW以下太陽能發電系統FIT收購價格(深藍色線)及系統電力價格(橘黃色線)的下降走勢,以及太陽能發電系統的年裝機容量。2012年裝機容量為7.6GW(快報值)。

之所以這樣說,是因為截至2012年12月的認定量達到了4.7GW,而且在2013年3月底之前有望進一步大幅增加。2012年,除德國和意大利外,美國及中國也在大幅增加太陽能發電系統的安裝量。日本的太陽能發電也與這些國家一樣,可以說已經“起飛”。

順便提一句,認定量是指,基於日本2012年7月啟動的“可再生能源固定價格收購制度”(FIT),太陽能發電系統的設置者向日本經濟產業省的地方機構——經濟產業局申報的預定裝機容量。其中,有的系統即便獲得了認定,也要在2年∼3年后才能實際投入運轉,因此這些認定量不能直接算作2012年度內投入運轉的裝機容量。

不過,2012年底之前獲得認定的系統大多要不了多少時間就能投入運轉。具體來說,數十MW或更大規模的系統從整體看很少,平均規模為100kW左右。這種規模設置無需太多時間。此外,FIT制度的收購價格隻有在獲得認証,並與電力公司簽定並網協議后才能享受。如果與電力公司在2013年4月以后簽訂協議,在出售電力時就不能享受42日元/kWh的高收購價了。

收夠價格是否合理?

德國等在太陽能發電方面已經起飛的國家或地區,大多都實行了FIT制度。收購價格的設定是FIT制度能否成功的重要因素。收購價格過高,設置量就會激增,導致普通家庭的電費負擔加重。就像是投球,要想將球投到最遠,就要有最佳的投擲角度,如果向接近正上方的方向投擲,球就會落回眼前而失敗。當然,如果收購價格過低也會影響設置進程,起不到促進設置的作用。

西班牙就是因為收購價格過高而遭到失敗的代表。西班牙最初設定的收購價格非常高,導致太陽能發電系統的設置量在2007年∼2008年出現爆發性增長,因此第二年西班牙不得不大幅壓低設置量,導致一度膨脹的市場急速萎縮。

成功的范例,筆者認為非德國莫屬。德國近20年來一直在推行包括FIT前身的促進措施在內的太陽能發電系統扶持制度,大規模的設置實際上是從近4年才開始的。德國於2005年∼2006年設定了大約70日元/kWh的高收購價格,但市場反應略顯遲鈍,得益於此,實現了市場擴大與系統價格及收購價格下降的較平衡的發展。從德國聯邦太陽能產業協會(BSW-Solar)的資料來看,FIT價格的下降與系統價格的下降走勢非常吻合。

雖然也有部分觀點認為德國的FIT是失敗的,但這些觀點大多未能明確指出哪些方面存在失敗。作為太陽能發電促進措施及能源政策,德國的FIT盡管是全世界的首次嘗試,但仍然取得了巨大成功。德國在2012年底之前設置的太陽能發電系統規模達到約32GW,而全球總裝機容量超過100GW,德國實際上佔到了其中的1/3。這一結果得益於德國包括風力發電等在內的可再生能源佔到電力總需求量的25%以上。雖然太陽能發電系統的發電量隻佔到電力總需求量的5%左右,但在夏季削減用電高峰方面發揮出了巨大威力,促使化石燃料的價格出現下降。因此,用電大戶也受益頗大。

德國太陽能電池廠商幾乎全軍覆沒

當然,也不能說德國的太陽能發電情況一片大好。其中一個問題就是,德國太陽能電池廠商幾乎全軍覆沒。中國企業的太陽能電池席卷德國市場,將眾多德國廠商逼入了破產或出售的境地。FIT制度的目的如果隻在於加強國內太陽能發電面板廠商,那麼它的確是非常失敗。

不過,如果站在更高的角度,將德國的FIT作為產業振興措施來看,可以說還是成功的。德國的太陽能發電系統產業規模約為40萬人,而德國的汽車制造業規模約為80萬人,因此可見其規模之大。在德國的太陽能發電系統的價格中,太陽能電池佔到1/2左右。也就是說,即便所有的太陽能電池均由中國企業來制造,太陽能發電系統剩余的一半市場被德國產業界掌握。實際上,在太陽能發電系統不可缺少的功率調節器方面,德國SMA Solar Technology公司就掌握著全球4成份額。

FIT制度是取得了成功還是遭到了失敗,其結論會因如何看待效果而存在很大不同。“失敗論”普遍認為德國的FIT收購價格被大幅拉低,但這是一個很大的誤解。FIT制度的前提原本就是隨著市場的形成促進系統價格的降低,並隨之降低收購價格。原來的扶持措施因補貼的緣故存在系統價格居高不下的課題。像德國這樣,在設置量增長的同時降低收購價格,就意味著FIT制度獲得了巨大成功。

德國將在太陽能發電的累計裝機容量超過52GW時停止受理新的FIT申請。其原因也不是該制度的失敗,而是因為沒有必要再扶持。德國已經出現太陽能發電系統的發電成本與電力的市場價格基本持平甚至有些還更低的狀況。這正是FIT的目的所在,達到目的后停止實施,其實也是很自然的事情。

如今的日本尤如4、5年前的德國

那麼,日本的情況又如何呢。日本將2012年度的收購價格定為42日元/kWh時,力推太陽能發電的人也紛紛表示這一定價過高。在2012年底,德國小型系統的收購價格為17.9歐分/kWh(約22日元/kWh),大型系統為12.39歐分(約15日元/kWh)或以下。與之相比,日本的定價的確有點高。

不過,數年前德國FIT制度的收購價格相當於70日元/kWh或以上。某日本技術人員說,“如今的日本就是2008年時的德國”,這樣看的話42日元/kWh的價格就不算太高了。

順便提一句,對日本的系統價格進行細分的話,太陽能電池佔整體的3成左右,剩余的7成大多為施工費。因此不能僅從太陽能電池的價格來認定收購價格的高低。高施工費源於日本的高人工費、工程承包商規模小以及各種規定等日本的特殊因素。從某種意義上說,與日本農業存在的問題相似。

可以說,日本的太陽能發電系統今后面臨的重大課題除了放寬規定以外,還包括巧妙地控制FIT的定價、充分降低施工費等。(日經能源環境網 供稿) 

(責任編輯:值班編輯、庄紅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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