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2家上市國企公開披露業務招待費總計65.25億元,中國鐵建不是最多,中國人壽最多,達14.18億元。
據港澳資訊統計的數據顯示,252家帶“國有”背景的上市企業,2012年年報中公開披露的業務招待費一項,總計65.25億元。業務招待費前20位的上市國企為:中國人壽、中國鐵建、中國交建、中國南車、葛洲壩、中國北車、中國重工、中煤能源、五礦發展、宏源証券、中國化學、東方電氣、招商証券、中航飛機、長城電腦、中化國際、中金黃金、中海集運、經緯紡機、平高電氣。中國人壽業務招待費最多,達14.18億元。
其中,建筑和制造類企業成為當之無愧的招待費之最。在業務招待費過億的國有企業中,中國鐵建、中國交建等建筑企業,中國南車、中國北車等制造企業名列前茅。而在資源類企業中,五礦發展、中金黃金、上海能源、上海電力、攀鋼釩鈦等企業的業務招待費均超過了千萬元。
業務招待是“潛規則”
根據上市公司的財務規定,業務招待費是指企業在經營管理等活動中,用於接待應酬而支付的各種費用,包括對外聯絡、公關交往、會議接待、來賓接待等所發生的費用,通俗地理解差不多就是吃飯、送禮等內容。
我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三條明確規定,企業發生的與生產經營有關的業務招待費支出,按照發生額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過當年銷售收入(營業收入)的0.5%。
中國鐵建發布公告稱,相較於去年4843億元的營業收入而言,公司業務招待費佔比為0.17%。雖然沒有超過上述規定,但公司坦承,這一絕對數額確實偏高,並表示今后將把控制業務招待費增長作為重要的管理指標,採取措施加以解決。
按照業務招待費與營業收入比例計算,中國交建和中國水電均為0.26%,而中國北車為0.17%。
雖然基本上控制在0.5%以內,但與上一年相比,多家企業的業務招待費用已大幅增長。而與之形成鮮明對比的是,他們去年的業績增幅並未出現令投資者滿意的結果。
去年花去7.8億元招待費的中國交建,主營收入2962億元,同比微增0.29%,淨利潤同比增速僅3%,招待費用增幅卻高達兩成。對此,中國交建並未在年報中給出原因。中國交建投資者關系處工作人員在接受《中國經濟周刊》採訪時表示,此事不便作答。
數據顯示,葛洲壩淨利潤同比增速0.78%,遠低於招待費用的增長幅度﹔中煤能源,業績則出現了同比下降﹔五礦發展更虧損近4億元。
對於招待費用大幅增長的原因,各上市公司給出的解釋均比較含糊。中國北車、葛洲壩均表示,公司業務規模的增長導致管理費用相應增加。至於具體原因,葛洲壩方面告訴記者,一切以公司的公告為准。
東風汽車的業務招待費為1500多萬元,該公司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人士告訴《中國經濟周刊》,業務招待費佔其總營業收入的0.08%,其中包含了旗下十幾家子公司上報的數額。他坦言,東風汽車的業務招待費主要是營銷業務板塊,“客戶比較多,平時招待的費用也比較多,但相比較而言,我們的業務招待費算是很低的。”
一位不願具名的行業內人士告訴記者:“企業為了獲取更多的商業機會,往往會在關系網上大筆投入,業務招待可以說已是‘潛規則’,不論國企還是私企都是如此。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企業規模越大,業務越龐雜,業務招待費越多,在業內是不爭的事實。”
中信証券分析師唐原告訴《中國經濟周刊》:“業務招待費在當下很難界定,從某種程度上是一個概念模糊的‘箱子’,既可以裝進業務招待的必須消費,也可以裝進奢侈消費、過度消費。業務招待費不用像三公經費一樣公布細節,總之它意味著不透明。”
《中國經濟周刊》了解到,關於國有企業業務招待費的公開問題,隻在由監察部、國家經貿委、全國總工會等部門於1998年聯合發布的《關於國有企業實行業務招待費使用情況等重要事項向職代會報告制度的規定》中提及。
另外,在企業所得稅實施細則以及中國的會計准則中,對於業務招待費也有一些零星的規定,但涉及到業務招待費公開的內容極為少見。
“雖然關於業務招待費目前有所爭議,但在沒有違法的前提下,難以對二級市場造成影響。”某券商建筑行業分析師對《中國經濟周刊》表示,“雖然一些建筑業公司業務招待費較高,但佔營業收入的比重很低,並且沒有出現明顯變化,從一個企業正常開支來看,並不會影響市場對此有所爭議從而導致股價的震蕩。落實到二級市場表現上,業績支撐才是關鍵。”
“中國鐵建不是最多的”
在專業人士看來,上市企業在年報中是否披露“業務招待費”雖然沒有硬性規定,但現實中,有公司將“業務招待費”計入了年報,也有公司並未將此項計入年報,而是將其“熔化了”。
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會計師事務所人士告訴《中國經濟周刊》,不能排除有些上市公司把業務招待費一項的額度分攤到其他管理費中,這樣財報中就不會顯示。
會計師的觀點得到了一家要求匿名的上市公司董秘的認同,他告訴《中國經濟周刊》,中國鐵建的招待費並不是最多的,因為很多企業根本就沒有披露這一項。
《中國經濟周刊》統計發現,對於這部分費用,農業銀行、工商銀行、中國銀行、中國建筑等企業的財務報告,隻公布“業務費用”﹔而萬科A、招商地產、中集集團、華僑城A、中核科技等企業的財報,則用“人工與行政費用”、“辦公會務費”、“市場推廣費”來表示。在上述費用中,含多少“業務招待費”就不得而知了。
港澳資訊統計顯示,中國石油、焦作萬方、新興鑄管、岳陽興長、*ST鞍鋼、南方匯通、天虹商場等34家國有企業,未在年報中體現業務管理費。
截至發稿前,《中國經濟周刊》並未得到上述相關公司的回復。
上述會計師事務所人士坦言,投資者之所以對巨額招待費如此反感,是因為長期以來,企業特別是國有企業的業務招待費一直是一筆糊涂賬,業務招待費如何支出、如何審計、如何公開,在制度層面始終缺乏明確規定。
該人士指出,作為一項既可能涉及官員貪腐,也可能涉及企業是否合法經營的重要事項,業務招待費本質上是一個公共事項而非“私人事項”,對於佔有公眾資源的國有企業更是如此。而對於上市的國有企業,因為制度的缺失,“股東有沒有權利要求其公開”成了模棱兩可的事項。
國外上市公司的財報中,根據公司的不同,每家公司都會有所謂業務招待費用,但他們不會有業務招待費這種提法。據上述人士介紹:“他們會根據情況,把所謂招待費用分攤到其他運營成本中。”
(記者 劉永剛 本刊記者姚冬琴、李鳳桃、白朝陽、趙劍雲對本文亦有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