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統機構總數263個,比2008年減少了11.4%,稅收征收率由過去的73%提高到83%﹔與1994年國稅地稅分設時相比,全省國稅收入增長了29.7倍,而在冊人數減少了4%,每百元稅收成本從8元下降到1.2元以下……這一串數字,體現了海南國稅系統行政效能的提高,也讓越來越多的納稅人切身感受到便利和實惠。
海南國稅負責人說,之所以能實現這樣的轉變,首先是找准了“位子”。過去,由於職能定位的偏差,基層稅務機關大都沿襲傳統的“保姆式”管理方式,管了很多自身不該管也管不好的事,耗費了大量的人力和精力。海南國稅根據職能轉變的要求,將職能定位為服務和執法兩大職能,努力做到把該管的管住管好,把不該管的交還給社會和納稅人。職能的轉變,解除了捆綁在基層稅務機關身上不必要的負累,使其能夠騰出更多精力專心做好分內事。
轉變還來自理順了“路子”。長期以來,由於不少稅收業務分散於不同的層級和部門,業務交叉、職能和邊界不清,一些事項常常陷於“誰都管、誰都不管”的尷尬境地,特別是對那些相對棘手的工作事項,常常會在層級之間、部門之間“踢皮球”。
為此,海南國稅全面梳理、歸並、重組了稅收業務,逐項明確了各項業務的辦理流程、處理規則和所需附送的資料。經過業務重組、流程再造,取消辦稅業務31項,減少審批環節42個,大大縮短了審批流程,減少了辦理時間。以政策性退稅為例,過去辦理該項業務需要在手工條件下歷經16個環節30天方可完成。如今減少為4個環節15天即可辦妥,納稅人再也不用多頭找、多次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