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新我國農產品市場調控政策工具,積極推動農產品市場調控由事后調控向做好事前預案邁進,調控品種由糧食向果蔬擴大,調控重點由總量平衡向結構平衡延伸,調控基點由價格過快上漲向兼顧價格過度下跌轉變
農產品價格總體趨漲正常嗎?
從世界范圍看,一個國家的工業化和城市化,往往會伴隨著農產品價格明顯上漲。由於全球化催生了發達國家產業資本向發展中國家轉移,促使發展中國家工業化速度和人均收入水平提升速度加快,各種大宗產品消費規模不斷擴大。目前,我國工業化還處在中期階段,而且在同步推進城鎮化。我國的人口高峰是在2030年,人均收入水平也會繼續顯著提升,需求因素會繼續剛性增長。同時,耕地、水資源的稀缺性將進一步顯現,人口紅利也在逐步弱化,這必然會推高農業生產成本,從而對農產品價格走勢形成硬支撐。
因此,從長期趨勢看,農產品價格總體上漲是必然的、正常的。
是不是一遇價格波動就要調控?
農業生產是自然再生產與經濟再生產相互交織的過程,這決定了農產品供求關系及市場表現必然受到季節、氣候、周期等多重因素影響。忽視農產品的這種特殊性,希望能把農產品市場調控到“靜如止水”的程度,這必然影響到調控目標及政策設計本身,進而對市場正常運行和自我調節功能帶來負面影響。據有關機構測算,我國豬肉、雞蛋價格波動的72.5%、52.2%來自於周期性因素,而蔬菜、水果價格波動的58.6%、56.8%則來自季節因素。要減少這些波動,就必須依靠農業生產條件改善、貯藏保鮮設施技術提高、流通模式改進等措施,促進均衡上市,但這些問題涉及整個社會經濟實力增強、科技進步等多個方面,必然是一個長期過程。
因此,現階段的農產品市場調控必然是“有限的”,而不是遇有波動就“出手”,那樣勢必會干擾市場正常運行。
我國農產品價格水平是高還是低?
在農產品市場調控問題上,不宜籠統地講農產品價格高或低。評價我國農產品價格水平高低,至少要考慮三方面的因素:一是要與農業生產成本比較。近幾年農民出售農產品的價格漲幅遠低於生產成本的增幅。2011年與2007年比較,我國農產品生產者價格指數增長了43.9%,而同期小麥、玉米、稻谷三種糧食生產成本提高了64.5%,大豆、花生、油菜籽生產成本提高了68.1%,養豬成本提高了47.9%,大中城市蔬菜生產成本提高了41.7%。二是要與市民收入水平比較。2011年,我國城鎮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比2000年提高了2.47倍,而農產品批發價格指數同期上漲了88.8%。三是要與生產經營方式相近的國家或地區比較。實際上,日本、韓國不少農產品價格水平大約是我國的6—10倍。
怎麼看待農產品供求關系的變化?
縱觀近年來我國農產品市場波動的品種,主要集中在蔬菜、水果等鮮活農產品上。值得反思的是,早在十多年前,大多數分析就把鮮活農產品市場波動的主要原因歸咎於信息不靈,並為加強信息採集、整理、分析做出了艱苦努力,可至今同樣的困擾不斷重現,這逼迫我們把目光重新聚焦到這些產品的供求關系上。2011年與2000年比較,我國蔬菜播種面積擴大了28.9%,水果產量增加了2.66倍。而耐人尋味的是,2000年以來,城鎮居民家庭人均全年購買鮮菜、鮮瓜果的數量則一直分別穩定在116公斤和55公斤左右,農村居民家庭平均每人蔬菜消費量反而從106.7公斤下降到89.4公斤,隻有瓜果及其制品消費量在11年后增加了16.3%。從這個角度分析,可以肯定我國已經度過了蔬菜、水果短缺的年代,而在這些農產品生產快速增長的同時,如果不能同步加大國際市場的開拓力度,從總體上平衡供求關系,出現階段性、區域性、結構性過剩就是自然而然的事情了。
怎樣兼顧農民和市民兩方利益?
現階段衡量農產品價格水平是否合理,更多時候考慮了市民的感受,在操作層面上調控政策往往變成了“調高”不“調低”,對農民的感受沒有給予足夠關注。從國際上看,農產品市場調控的政策取向都是放在促進市場均衡和保護農民合理收益上,更多時候反而是“調低”不“調高”,對農產品漲價不過多干預,而是更多採取提高最低收入保障線、增加離退休工資、發放漲價補貼、建立食物券計劃等方式,減少農產品價格過快上漲對低收入群體生活的影響,從而使農產品市場調控的目標更加集中、措施更有針對性。
我國農產品市場調控正處於一個關鍵時期,應該從我國國情、農情出發,借鑒市場經濟發達國家農產品市場調控的經驗和做法,大膽創新我國農產品市場調控政策工具,積極推動農產品市場調控由事后調控向做好事前預案邁進,調控品種由糧食向果蔬擴大,調控重點由總量平衡向結構平衡延伸,調控基點由價格過快上漲向兼顧價格過度下跌轉變。當務之急要抓緊建立鮮活農產品市場調控目錄制度,盡快建立鮮活農產品市場調節基金,探索適合我國特色的農產品流通模式,搞好農產品市場預期管理,把我國農產品市場調控提高到一個新水平。
(作者為農業部市場與經濟信息司副司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