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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通州男子“敲詐”老板被鎖地下室4年

張玉學

2013年07月24日07:53    來源:新京報    手機看新聞

  7月23日,被告人姜凡囚禁他人4年的院子,院子大門緊鎖,透過大門可以看到院子雜亂的物品。新京報記者 王貴彬 攝

  去年11月13日,通州台湖鎮一個村子的院落裡,馬勝撬開腳踝鐵鏈上的鎖,悄悄爬上地面,逃離了拘禁他四年之久的地下室。

  報警后,馬勝的老板,即用鐵鏈拘禁他的姜凡,被警方控制。

  今日,已被取保候審的姜凡將在通州法院接受審理。檢方指控他於2008年到2012年間,非法拘禁馬勝於地下室,應以非法拘禁罪追究刑責。但姜凡昨日告訴新京報記者,因被敲詐拘禁了馬勝半個月,“是他賴著不願意走,我被抓后,他拿了10萬元調解費后也不見蹤影。”

  最初相識時,姜凡覺得馬勝比較有抱負,也曾冒出過帶著馬勝,一起在桌游生意上做點大事的念頭。

  要“封口費”的前員工

  兩人認識於2005年。

  當時20歲的馬勝,從遼寧來到北京闖蕩,“我學過畫畫,畫得不錯,想靠這個手藝謀口飯。”

  在北京闖蕩了8個月后,馬勝認識了北京男子姜凡。

  姜凡做桌上游戲生意,需要用到能繪善畫的人,他覺得馬勝畫得還行,就讓他跟著工作。

  但兩人的“友誼”,因幾張游戲牌而毀滅。

  馬勝逃出后曾對警方說,他跟姜凡工作一兩個月后,發現姜凡生產的一種桌游產品是假貨,就偷拿了店裡的幾張假牌,並向姜凡要200元“封口費”。

  昨天一提起這事兒,姜凡還非常生氣。他說當初發現馬勝偷拿游戲牌后,就抽了馬勝一耳光,還准備把他送到派出所處理。“他求我放過他,並保証不偷東西,也不騷擾我家人。”姜凡說,最終丟給了馬勝50塊錢,讓他離開。

  兩人就此分道揚鑣。

  但三年后,馬勝的一個電話,又讓姜凡坐立不安。

  2008年10月,馬勝在電話中告訴姜凡,“自己犯了事要跑路”,讓姜凡給5萬塊錢。姜凡說,幾番討價還價,5萬降到了5000,馬勝在電話中說,如果不給錢,就一直騷擾,“不讓我好過。”

  在接受警方調查時,馬勝否認了這個說法,“我是想解釋之前兩人的矛盾,就找到他新開的店,並且聊得很好”。

  被鎖地下室的“囚徒”

  兩人在電話溝通后見了面,姜凡帶著馬勝,去了自己在通州台湖鎮的暫住地。

  馬勝在警方調查時說,到達這個院落時,天已經黑了。他一下車,就被一名男子掐住脖子推進了院兒,后來又被帶進一間屋子,銬在暖氣管子上,三四名男子用電警棍電他。

  最后,他被關進裡屋的一間地下室,脖子上還被拴上了一條鐵鏈。

  姜凡昨天說,馬勝就是敲詐他,到了院子,他向院內的六七名裝修工人喊了句“他敲詐我”,馬勝就被裝修工人抓了起來,還被打了。

  “他曾揚言不讓我好過,怕他報復,就用鐵鏈子鎖了他。”姜凡說,他這樣做一是擔心放走馬勝后被報復,二是想先關住他,跟他交朋友好好溝通,讓他放棄報復想法。

  關馬勝的地下室,就位於院子北房一角的地下,拉開一個大衣櫃的門,就能看到衣櫃下的入口。

  據事后警方的勘驗,這個地下室有4米長,1.9米高,但隻有1.9米寬。地下室太小,馬勝說難受。

  姜凡隨后又在這間地下室的南邊,挖了一間大點的地下室,並通過一個半米寬的巷道,接通老地下室。

  在警方卷宗中,這個新地下室長5米多,寬3.3米,有1.8米高,還在西牆處挖了一條凹槽直通上面,作為通風口。

  為了不讓馬勝逃走,姜凡將鐵鏈鎖在馬勝脖子上,吃喝拉撒睡全在地下室。

  配備電腦的特殊“牢房”

  姜凡回憶,剛開始還有人在地下室上面看著馬勝,有人送吃送喝,后來又慢慢放鬆警惕,將鐵鏈鎖在馬勝的腳踝上,“他可以在地下室隨意走動。”

  因有鐵鏈鎖著,馬勝隻能在鐵鏈所及的范圍內活動,但每隔半個月左右,姜凡會帶馬勝上去洗澡、晒太陽,就這樣過了兩年時間。

  兩年后,馬勝就被要求自己做飯,姜凡給馬勝送下蔬菜和大米,馬勝用上了地下室原本就有的簡單的廚具。大小便也是在地下室內解決,用塑料袋裝著,借出去的機會扔到外面。

  院子裡有人時,姜凡將馬勝關在地下室。但有幾次,在院子裡活動的馬勝還是被人碰到,但對方都以為是姜凡的朋友,沒產生懷疑,而馬勝也沒有和別人說自己被拘禁的事情。

  馬勝對警方說,每次到地面,都想呼救,但轉念一想既然姜凡敢把他放上來,就不怕他會呼救,而且就算呼救也沒有用,所以就放棄了。

  在馬勝被關押三年后,姜凡給馬勝弄了一台電腦。姜凡的朋友李某和周某昨日都稱,電腦可上網,馬勝也可自由行動,但他沒走。

  姜凡說,在這期間,馬勝提過很多要求,包括電腦、生活用品、食物、書籍、色情光盤等,這些他都滿足了馬勝。

  而在被“囚禁”的最后一年,馬勝因要幫著姜凡干活,打掃院子裡的衛生,幫忙搬東西,幫姜凡設計一些圖畫等,這樣出來的機會多了一些。

  馬勝接觸的人越來越多。其中包括姜凡的一些女員工。

  李微是其中之一,她告訴新京報記者,自己還曾和朋友一起給馬勝過生日,“馬勝在追求我不成的情況下,還要追求我的同事,因覺得馬勝人不好,當時就勸同事遠離他。”

  姜凡說,這四年中,馬勝也沒提過要聯系家人。他認為,雖開始時對馬勝控制得比較嚴,但“后來馬勝被感化了,認為自己對不起我,且衣食無憂的,也願意就這樣呆著”。

  對這些說法,馬勝從未向各方提及。

  逃走獲賠10萬后“失蹤”

  姜凡稱當時還經常找馬勝談心,但還是擔心被報復,所以在睡覺的時候姜凡都要將馬勝鎖住,院子裡有其他人過夜時,或者有女員工在時也會鎖住。

  馬勝在被關半年左右時,曾弄開過鐵鏈,但被在場的姜凡發現,打暈馬勝后,姜凡拿走了地下室所有東西,“讓他面壁思過。”

  2012年11月13日,馬勝已經兩天沒有聽到外面有人了,他就把腳上的鎖撬開,又在地下室出口處觀察了一會確認沒人后,從裡面打開封在地下室出口的擋板,進入院子,從小門跑了出去。

  在姜凡看來,馬勝的逃離是兩人矛盾的爆發。姜凡曾答應為馬勝找個女朋友,但一直沒實現,對此,馬勝一直有意見﹔馬勝喜歡的女孩一直跟姜凡走得很近,這也讓馬勝覺得姜凡不夠意思﹔另外,馬勝還說,欠姜凡的也該還清了,已不願意被關著,所以才選擇了逃離。

  馬勝逃出去后報了警。3天后,姜凡被抓。

  又過了11天,馬勝主動找到姜凡的家屬。雙方簽訂的諒解協議顯示,馬勝獲得10萬元賠償。

  在協議期間,馬勝說姜凡拘禁他做得不對,但考慮到姜凡有家庭、孩子、事業,也不希望姜凡被判刑,“畢竟我們曾經共事過,相互交流思想,我只是希望能得到相應合理的經濟補償,如果他判了刑,我會買東西去看他”。

  事后被取保候審的姜凡說,馬勝拿了錢,就再也找不到他人了,甚至連警察都不知道他去了哪兒。

  馬勝的母親也稱,目前隻知道馬勝在北京,但具體住在什麼地方,電話多少都不知道。

  (文中人物均為化名)

(責編:喬雪峰、李海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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