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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控為何總壓不住房價

苑德軍

2013年07月23日08:11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海外版    手機看新聞

  

調控為何總壓不住房價(網絡配圖)

    自2009年12月開始房地產調控以來,調控經歷了5次升級,即2010年1月的“國十一條”、4月的“國十條”、9月的“9·29新政”、2011年1月的“新國八條”,再到今年2月20日的“國五條”。政策調控措施頻出且逐步加碼,但就是按不住房價高昂的“頭”。房價為什麼對政策調控不予理會越調越漲?

  筆者認為,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最主要的是滿足於“應急式調控”。已有的房地產調控大多帶有“應急”性質,類似於扑滅突發火情的“消防隊”。當房價漲勢迅猛、房價之火熊熊燃起時,政府便緊急出台調控政策,此后便進入“政策真空期”。等到房價進入新一輪上漲,再臨時抱佛腳匆忙啟動新一輪調控。由於調控政策出台倉促,科學性、周密性往往欠佳。比如,對二手房交易中的賣方征收20%的交易稅,這一政策原本是要提高賣方的交易成本以遏制投資需求,但在具體執行過程中稅費往往被轉嫁到買方身上,結果導致二手房供給減少,買方承擔的價格水平不降反升,實際調控效果與政策初衷明顯背離。

  房地產調控進行了這麼多年,出台的調控政策往往帶有零打碎敲、單兵突進性質,始終沒有構建起一個由土地、信貸、稅收、行政問責等多種調控手段有機組合而成並有效發揮效力的長效調控機制。就拿房產稅來說,這是發達國家廣泛實行並且作用顯著的一項房地產市場制度安排。但在我國,房產稅制度卻遠未成型。房產稅試點擴圍進展遲緩,一些中心城市的試點計劃至今沒有下文。即使已進行試點的滬、渝兩市,由於稅收征用范圍小,稅基狹窄,稅率偏低且未實行累進制,對穩定房價也沒有發揮應有作用。

  此外,忽視了對房地產市場輿論的引導。或許意識到市場輿論對引導消費者市場預期進而穩定市場的重要性,2011年1月出台的“新國八條”明確指出,要“堅持和強化輿論引導”,“對制造、散布虛假消息的,要追究有關當事人的責任”。遺憾的是,政府主管部門在這方面並沒有採取有力的實際行動。報紙、網絡等媒體大量充斥的,是開發商及其利益代言人對高房價的不遺余力的鼓吹和喧囂。一些不負責任的媒體,也極盡為高房價推波助瀾之能事。為了吸引人們的眼球,一些根本經不起推敲的、類似滿嘴跑火車的分析解讀房價的言論,也往往被放在媒體的顯要位置上。而有理有據、客觀分析房價的文章在媒體上卻不多見。以開發商為代表的,對樓市永遠“唱多”的所謂“房地產市場的春天派”,很大程度上控制了市場輿論,給欲購房者造成了很大的心理恐慌,強烈刺激了其購買欲望,導致了扎堆購買和“搶購”行為的頻繁發生,成為抬高房價的重要因素。(苑德軍)

 

 

(責編:郝帥、聶叢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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