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腐敗推高多少藥價
福建漳州73家醫院“全線失守”令人唏噓,而幾乎無人否認,它隻暴露了國內醫藥流通領域商業賄賂的冰山一角。
“在藥價的水分中,流通環節佔一部分,醫院佔一大部分,一些非正常環節也貢獻頗多。”於明德會長告訴記者,“不能說是哪個環節推高了藥價,它是被一層層加上去的”。
那麼,醫療腐敗大概“貢獻”幾何?
於明德會長告訴記者,在業內,與醫療腐敗直接關涉的“灰色支出”佔最終藥價的20%是一個平均值。另據中國青年報記者梳理,在近三年媒體披露的相關數據中,醫藥代表用來給醫療系統“做關系”的成本,少則佔到藥價的5%,多則能達30%以上。
這筆錢流向了誰的口袋?據漳州市紀委披露,這次漳州重大醫療腐敗案,共有1088名醫務人員、133名行政管理人員涉案。
“除了直接給醫生‘回扣’等賄賂行為外,我們現實中存在的醫療腐敗手段,可以說是五花八門。”長期關注醫療領域商業賄賂問題的北斗鼎銘律師事務所張和律師,在接受中國青年報記者採訪時表示。
李榮向記者透露,一種藥品要最終賣到消費者手上,至少要通過四道關、與各個部門打交道:第一關是通過招投標程序,進入省一級藥品集中採購目錄﹔第二關是進入地市一級衛生管理部門的藥品目錄﹔第三關是醫院要採購這些藥品﹔第四關就是科室內醫生在診療過程中,要開具這些藥品。
“注冊涉及藥監,價格涉及發改委,進醫保涉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進地方涉及地方招標辦,進醫院涉及醫院院長、科室主任、醫生等……每個環節都可能存在腐敗空間。”李榮表示。
他給記者算了一筆賬:“就拿我前幾年做銷售為例,某種藥品想要進入三甲醫院,少說也要公關給醫院的藥事委員委幾萬元,這還隻能保証藥品進入醫院。醫生開藥要回扣,藥房的‘統方’(即醫藥營銷人員對醫生用藥量進行統計,按照用量發放回扣的行為——記者注)人員要打點,有時保安也是需要做工作的。總之做臨床(藥品銷售)這邊,水深著呢。”
中國青年報記者進一步咨詢了多位醫藥銷售業內人士后發現,當前,除了以藥品售出多少來計件返點的“傳統”代金銷售之外,組織醫生參加學術會議、出國考察、在學術期刊上發表論文、支付多則數千元的講課費等,都是醫藥代表常用的促銷手段。
“總體來說,本土藥企選擇‘代金銷售’、直接給提成的比例高一些,跨國藥企則更傾向於採用‘學術推廣’等隱蔽性強的促銷手段。”一位業內咨詢人士這樣向中國青年報總結。
張薇向記者佐証了上述說法。她透露,在她所在的公司,最終藥價的20%∼30%約為運營成本,但除去正常支出外,用來做“學術推廣”的一般能佔到藥價的5%∼10%。
記者查詢RDPAC(中國外商投資企業協會藥品研發行業委員會——記者注)主頁獲悉,嚴格來說,“學術推廣”是IFPMA(國際制藥企業協會聯合會)《全球藥品推廣行為准則》所允許的。“但正是這5%∼10%,也最容易成為滋生‘暗箱交易’的灰色地帶。”張薇透露,在學術推廣等“面對面的交流”中,“夾帶”給醫生提供旅游、休閑、娛樂等活動,這種意義上的賄賂,在業內已是通病。
“不同領域的藥‘灰色支出’差別較大,總體而言,中藥的回扣比西藥更大。”國內規模最大的醫藥行業論壇丁香園醫學論壇創始人李天天告訴中國青年報記者。
記者查閱媒體報道發現,採用招商賣藥模式的制藥企業,其涉及的醫療腐敗形勢恐怕更不樂觀:有的代理商在從生產廠家低價拿到藥品后,除了動用自己的銷售團隊外,還有一種方式是找“槍手”。所謂“槍手”,不屬於銷售公司,但通常跟某家醫院高層有“過硬”的關系,隻做那一家醫院的生意。代理商將“槍手”“定點投放”在某家醫院后,“槍手”拿藥價與最終售價之間動輒數十倍的差額,基本全部用來滋養醫療腐敗了。
盡管醫藥代表“各顯神通”,但相同的是,其中的受賄方,有醫生的身影,也有醫藥界官員的身影。據商務部統計,僅在藥品行業,商業賄賂每年侵吞的資產就有7.72億元,約佔全國醫藥行業的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