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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灰色支出”佔藥價20% 醫療腐敗推高多少藥價?

2013年07月29日08:48    來源:中國青年報    手機看新聞

  專家稱“灰色支出”佔最終藥價20%是業內平均值

  福建漳州73家醫院“集體淪陷”

  醫療腐敗推高多少藥價?

  福建漳州,近日因一起重大醫療腐敗案,而進入全國公眾的視線。

  據福建省漳州市紀委調查,從今年年初至今,紀委近半年內共發現該市直區縣73家醫院均涉嫌醫療腐敗,“無一幸免”。截至發稿,該市九成醫生涉案,57名醫藥代表被抓獲。目前退贓金額已達2049萬元,平均每人貪腐金額約1.8萬元。

  醫院“集體淪陷”令人震驚,而更令老百姓關切的是:《人民日報》披露,漳州一些藥品的虛高售價裡,成本隻佔二成,“公關費”卻能佔去一半。

  幾乎無人否認的是,在“看病貴”痼疾中,醫療腐敗“貢獻”頗多。為何國家屢出重拳,一些藥價依然“水分十足”?其中,醫療腐敗究竟能推高幾成藥價?中國青年報記者就此展開調查。

  “公關費用佔藥價一半”靠譜嗎

  “藥品生產企業給經銷商的‘營銷’費用,一般是藥品中標價的50%左右。”在漳州醫療腐敗案中,上述媒體調查得出的數據,格外引人注目。

  這是否意味著,所有藥價中,都有約一半成了行賄費用?

  “按藥品的品種不同,‘公關費’出入很大。”中國醫藥企業管理協會會長於明德在接受中國青年報記者採訪時表示,“實際上,從宏觀角度看,銷售費用佔到藥價的30%∼40%是比較普遍的。既包括了合理銷售支出,也包括用來做關系的‘灰色支出’。”

  於明德會長告訴記者,像銷售人員的工資費用、差旅費和其他必須的雜費,都算合理銷售支出﹔剩下的就是不合法、不合規的所謂“賄賂”。而在他的估算中,后者平均下來,約佔到最終藥價的20%。

  上述平均數據,與漳州所謂“天價公關費”藥品有一定差距。

  供漳州涉案醫藥代表供述,在約50%的營銷費中,區域經理一般將15%左右用於“公關”當地衛生、藥監等部門相關人員,將30%左右給予二級代理及下線業務員,這些下線人員負責“公關”各家醫院。

  區域經理、二線代理、下線業務員……一家大型跨國制藥企業醫藥代表張薇(化名)向中國青年報記者分析,從媒體披露的信息看,差距存在的“秘密”,很可能與上述藥廠採用的“招商式”賣藥模式有關——而這是國內相當比例制藥企業的選擇。

  “在包括存儲、運輸、稅費等流通環節,已經‘吃掉’相當比例藥價的大背景下,鏈條長、環節多、費用大的‘招商售藥’,更助推了從出廠到最終銷售之間的驚人差價。”張薇說。

  為什麼這麼說?這要從“藥價是如何形成的”說起。

  記者查詢國家發改委官方網站發現,我國目前藥品定價機制大體分三種:即國家發改委定價、所在省制定指導價和企業自主定價。其中,前兩者制定的重要依據為企業上報的成本信息,相關部門在加上合理的利潤之后,從而制定出相應政府定價。但由於政府有關部門缺乏有效的監管手段,在提供定價的資料時,企業往往不如實提供成本信息,成為業內“潛規則”。

  “企業在上報成本信息時,首先將兩類成本計算在藥價中:一類是生產成本,如原材料、員工工資、水電費等制造費用﹔再一類是其間費用,包括管理費用、財務費用和銷售費、廣告費等。”中國醫院協會副秘書長庄一強在接受媒體採訪時介紹,由於生產成本比較難“做花賬”,銷售費、廣告費等,就很可能成為“隱藏藥價水分”的黑池。

  “現在的情況是,流通環節所佔比例太大,已經達到了了藥品生產成本的數倍。”江蘇省一家中型制藥企業經理李榮向記者透露,“拿我們廠的泮托拉唑腸溶片(一種治療胃潰瘍、食管炎的常見藥品——記者注)來說,我們的生產成本是幾元錢,出廠定價是7元錢,但是在醫院能賣到70元。”

  李榮所在藥廠的泮托拉唑腸溶片採用的就是“招商賣藥”,他自曝,流通環節成本能佔到最終藥價的70%∼80%。“這裡面包括給醫生的25%的藥價返點,也包括給各級代理商的利潤。”

  何謂招商賣藥?中國青年報記者查詢發現,目前國內,藥品生產企業的銷售模式一般有兩種:一種是招商式,即企業找專門做藥品銷售的代理公司負責銷售﹔一種是醫藥代表式,即企業有自己的醫藥代表,醫藥代表直接去醫院賣藥。

  據2010年《中國醫藥報》報道,中國80%的醫藥生產企業終端推廣能力極其有限。它們大多採用“底價包銷”的模式,由代理商的“倒票”來使自己的藥最終流通到醫生的處方箋上。而硬幣的另一面是,據2012年公開資料顯示,我國擁有約1.3萬余家藥品批發企業,近40萬家零售藥品門店,遠高於世界平均水平,但一直難以走出“小、散、亂”的局面。

  “這樣長的鏈條,層層抽成,每層都必須有足夠的利潤空間才能存活。”幾家大型制藥企業的醫藥代表在不同場合告訴中國青年報記者,按照業內平均每層業務員5%的比例計算,也是一筆可貴的流通成本。

  更值得注意的是,中國社會科學院經濟研究所公共政策研究中心研究員朱恆鵬提示,為了自身利益最大化,各級代理商就不得不進高價藥、高價賣,用炒高藥價的形式,把其中的“公關費用”收回來。

  “而對鏈條的終端——醫生來說,在回扣比例不變、15%固定加成不變的情況下,藥品定價的基數越高,醫生的收入就越豐厚。”李榮說,這樣一來,醫與藥很容易“相互成全”,最終埋單的則是患者。

(責編:薛白、曹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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