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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出口騙稅利益鏈:上中下游團伙作案【2】

2013年07月31日08:23    來源:經濟參考報    手機看新聞
原標題:揭秘出口騙稅利益鏈:上中下游團伙作案

配貨配票:貨代中介“炒單”忙

如果說張建設是“7.18”案整個騙稅鏈條的總領,那麼負責“配貨配票”的劉得意(化名)就是騙稅得以成功的關鍵環節。正如深圳國稅稽查人員所言:“實際上能撮合騙稅業務完成的,很大的一個因素在於無序的貨代行業做技術上的支持。”

據了解,以前騙稅分子最初採取偽報品方式,即把沒有退稅的商品或者退稅率低的商品報成退稅率高的商品。這種手法有危險,萬一被海關查到,會暴露自 己 。 后 來 開 始 多 報 少 出 以 及 虛 高 報 價 。 而“7.18”案件反映出來的“配貨配票”是犯罪手法的進一步演進。所謂“配貨配票”就是貨代找一些不需要退稅的貨主,把那些貨配到騙稅分子虛開的票上進行對應。這樣合法過關,隱蔽性非常強,由於海關無法掌握貨物的來源,海關驗貨難以查出問題。

之所以能夠成功“配貨配票”,關鍵在於貨代中介掌握了真實的貨物信息。劉得意在接受公安詢問時被問道他從何人處獲取真實出口的貨物信息,他回答:“沒有固定的人,這些真實出口貨物的信息是互相流通的,隻要外貿公司提出需要什麼樣的貨物信息,我們都可以很快找到。”

據辦案民警介紹,深圳目前工商注冊的貨代公司就有1.2萬余家,至於像劉得意這樣沒有公司,只是在文錦渡口岸租一間小辦公室配台電腦,做“配貨配票”這一行一做就是好幾年的,更是“多如牛毛”。

“隻要找得到貨,注不注冊都無所謂,這行沒有部門去監管,是空白地帶。”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辦案人員告訴記者,“所謂法不罰眾,現在干這個的很多。我和他們打交道比較多,凡是當場被逮住的,第一句話往往是,‘真倒霉,怎麼就把我給逮住了!’他覺得是運氣不好的問題。”劉得意被捕后也說,他做這行多年,從來沒想到會有風險。

上網隨便一搜,就可以看到各種關於“炒單”(“配貨配票”)的討論。網友“貨代工作狂”坦言:“說實話,在這行這麼多年,炒單見得多了。”還有網友發問:“請問做外貿不炒單是不是很笨?”當有網友求助如何“炒單”時,立刻就有了一大串“熱心”的回復,“找貨源呀,先收定金,看貨期,找供貨商下單……”“很容易啦”“樓主我來幫你操作,給我點提成就O K了”“找我,十二年外貿經驗,手到擒來!”

在整個外貿出口流程中,報關行是以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名義或者以自己的名義,向海關辦理代理報關業務,從事報關服務的境內企業法人。報關行需要在海關備案,報關行裡的報關員需要考取資質,相對比較規范。而一些報關行也為利益所驅動,干起了“配貨配票”的勾當。

記者在深圳調研時了解到,一般報關行為出口企業報關,收取100元到500元左右的報關費,而有些動了歪腦筋的報關行會把報關價壓低。對於一些特定的貨物,報關行不收取報關費,甚至給出“補貼價”。有行內人士給記者舉例:“鹽田報關報價:包櫃報關100元起,耳機補貼100元至800元,純木家具補貼100元至300元,服裝補貼100元至1500元……”這就是報關行在“攬貨”了,下一步就是勾結中介“配貨配票”。

一些正規的報關行對此很無奈。某大型報關行的報關員告訴《經濟參考報》記者:“報關行本來門檻就比較低,競爭比較激烈。‘炒單’對我們的沖擊挺大的。很多要出口的企業想,我找你們正規的要給代理費,我找一些別的貨代或者報關行,就很便宜,甚至還能倒貼我錢。那肯定我們有一些客戶就流失了。”

某騙稅辦案人員指出:“一些不正規的貨代、報關行,不但不收費,反而給客戶錢,那就惡性競爭了。合規經營的貨代、報關行也許過不了多長時間,也坐不住了。這就叫劣幣驅逐良幣。”

深圳市公安局經濟犯罪偵查局六大隊的李超曄副大隊長告訴記者:“‘閃電一號’案有幾個主犯,其中一個是外貿公司,一個是貨代,把貨代列入主犯,在打擊騙稅裡是第一次。”他解釋道:“我們認為報關配貨環節是最大的毒瘤,但是這個行業監管不到位。很多人或者不知道這樣違法,或者知道但是以非主觀故意為理由給自己找借口,很難進行打擊。‘閃電一號’案子中,公訴機關把貨代列為主犯,就是要打掉配貨環節。騙稅分子即使有票找不到對應的貨物,就沒有落腳點,也就不敢去冒這個風險了。

(責編:郝帥、喬雪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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