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組織的旅行團,團員進商場都會滿載而歸,公司的隨行人員也會大把地給這些團員買東西,這樣,旅行社的收入也就會高很多
“目前,腐敗表現形式非常多,通過名為出國考察實為出國旅游的方式‘報答’公權力人的行為,是典型的腐敗行為。按照《聯合國反腐敗公約》的規定,對於此類行為,各國的法律應該明確加以規范。”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廉政研究院院長喬新生向記者明確表示。
但這樣典型的腐敗行為,卻呈現出增長的勢頭。
對於“出國旅游”,曾在世界五百強公司擔任市場部要員、目前在國外游學的姚麗通過郵件向記者披露了其中的些許“貓膩”:第一,和當地旅行社“合作”,為已經獲得批准的差旅申請制造假發票和單據﹔第二,有的旅行與任何培訓無關﹔第三,有的旅行社安排了未經批准的觀光行程﹔第四,有的旅行不涉及任何業務內容﹔第五,實際旅行與報批的差旅申請有偏差等等。
“為了支付未經批准的旅游項目,我們還曾經利用旅行社,從已獲批准的合法差旅申請中弄出錢來支付。”姚麗說。
此外,記者還找到了曾經在中國某大型旅行社單位擔任行政專員、現在任職於某會計師事務所的陳曉。她告訴記者:“旅行社很喜歡這些以公司為單位組織的出國旅游,原因很簡單就是利潤高。首先,這樣的團都要住在比較高級的地點,而且一般隻要進商場都會滿載而歸,而且公司的隨行人員也會‘大把’地給這些團員買東西,這樣我們的收入也就會高很多。由於利潤相對高得多,這項業務競爭很激烈,不少旅行社甚至通過賄賂來獲得業務。”
“曾經,有一些公司專門找到我們,希望通過旅行社或中介機構弄虛作假,購買或偽造邀請函,以訪問、考察、學習、參加會議等名義,請人到國外旅游。”陳曉介紹說。
“整個過程暗箱操作的地方實在太多,包括出國人員的選擇標准,考察目的、時間、路線、結果,別說外界,就是本部門,除幾個領導,一般工作人員也不知詳情。”陳曉告訴記者。
“其實,這種以出國旅游進行行賄的方式,並非新鮮事物。早在2011年爆出的IBM賄賂事件中,IBM旗下三家子公司和韓國合資公司的雇員就涉嫌在1998年至2009年間以海外旅行方式賄賂韓國和中國的個別公職人員。”姚麗告訴記者,“據披露,IBM公司當時一些雇員的做法就是利用公司的採購流程,將部分旅行社設為‘授權培訓服務提供商’,再提交虛假的‘培訓服務’採購要求,從而使IBM公司向這些旅行社付錢,來支付為一些特定人員提供的未經批准的旅游。同時,IBM員工則在當地旅行社創設了一些特殊的基金,專門為一些相應的官員出國旅游埋單。”(記者趙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