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英國曼徹斯特14歲少女安德森在朋友家做客時,被多條惡犬撕咬致死。
犬類襲擊對社會造成了危害,我們正在尋求更嚴厲的懲罰來約束縱狗傷人者。無論事發何地,狗主人都應為自己的行為負責,法律必須對那些不負責任的人有足夠的威懾力。
——環境、食品暨鄉村事務部部長得莫利爵士
英國環境、食品暨鄉村事務部6日召開聽証會,擬修改懲罰犬類法案。新京報記者從英國政府相關部門了解到,新法若通過,在狗咬死人案件中,狗主人最高刑期為終身監禁,以應對近年來出現的一些惡犬傷人致死案件。
目前最高刑期兩年
聽証會於8月6日至9月1日在倫敦舉行,政府希望民眾對致人死傷的狗主人刑法標准提出建議。環境、食品暨鄉村事務部官員艾羅伊絲·穆迪對新京報記者介紹說,召開聽証會是因為在英格蘭和威爾士地區,狗襲擊人是很嚴重問題,自2005年起,已有16人被狗咬死。
另據英國通信工人工會統計,在過去的5年時間裡,有2萬多名郵遞員曾被狗襲擊,其中70%都發生在私人場所。該工會健康與安全部主任戴維·瓊斯表示,他們希望政府能嚴肅對待這個問題,有更嚴厲刑罰。
目前,傷人案件中,狗主人面臨的最高刑期是2年。聽証會上,司法部門在提案中表示,如果狗襲擊人,狗主人可被判3到10年監禁。但如果狗咬死人,狗主人可能面臨終身監禁。此前英國政府曾提議,將刑期提升到5年,但民眾認為這起不到震懾作用。
法案將會很快通過
艾羅伊絲·穆迪對新京報記者介紹說,整個法案通過的時間不會很長,這樣可以快速地進入下一個階段,將草案提交議會審議通過,如果順利的話,會在2014年春天正式生效。
環境、食品暨鄉村事務部部長得莫利爵士在有關本次聽証會的公文中表示,一定要採取嚴厲的措施來制止那些不負責任,嚴懲縱容狗傷人的狗主人。
此次修改法案也引發不少爭議,一些愛狗人士認為量刑過重,未經深思熟慮,這是對公眾情緒的過度反應。
對此環境、食品暨鄉村事務部官員穆迪表示,“我們希望民眾在聽証會上提出對狗主人的最高刑期,但具體處罰由法官來量刑,因為如果有的狗主人一貫很負責,他的狗也表現良好,突然有一天狗發瘋咬人,那麼狗主人可能隻會判處1年以下監禁,但如果有的人將狗訓練成殺人機器,這樣的狗主人很可能會被判處最高刑罰。”
英國犬類管理法存缺陷
在私人場所,狗咬死人,狗主人不用負責
據《泰晤士報》報道,在英國,每年有21萬人被惡犬攻擊,而據英國國家醫療機構披露,英國每年因被犬類攻擊受傷住院者達6000多人。
英國政府此次召開聽証會要修改的正是1991年實施的《危險犬類法案》。英國環境、食品暨鄉村事務部官員穆迪對新京報記者說,按照該法案規定,如狗在公共場所襲擊他人,狗主人會受到懲罰,但如果襲擊發生在私人場所,如家中,狗主人則不會受到懲罰。
去年6月,一名2歲男孩就被斗牛犬咬得奄奄一息,但狗主人並未被起訴,因為事件發生在他的私人花園,《危險犬類法案》並不適用,今年3月發生的惡犬咬死女孩案件也是因為發生在私人場所,所以無法起訴
另外,雖然該法案列出了4種禁養犬種類:比特犬、日本土佐犬、阿根廷杜高犬以及巴西菲拉犬。但批評者認為,僅限制這四種狗太少了,很多猛犬攻擊性很強,屢屢傷人,但卻沒被禁養,應該增加禁養的品種,這導致該法案一度成為英國最不受歡迎的法案。
“通過聽証會,我們希望任何狗襲擊人的情況都要被納入法律范圍,即使是在私人場所。有人提出動議稱現在對不負責任狗主人的懲罰量刑過輕,要加重處罰。”官員穆迪舉例說,在英國,危險駕駛導致他人喪命,最高可判處14年,但狗咬死人,狗主人最高處罰就是2年監禁,所以人們在尋求更長的監禁。新京報記者 韓旭陽 高美
■ 案例
4歲兒被狗咬死 父母上書問責首相
2009年,年僅4歲的男孩約翰·梅西在利物浦外祖母家居住時,被舅舅養的比特犬撕咬而死。自從2007年以來,已經有6名兒童被狗咬死,梅西是其中之一。
根據《危險犬類法案》,比特犬是被禁止飼養的危險犬種。男孩的舅舅因此而被判入獄4個月,時年63歲的外祖母也因同樣的原因被判緩刑以及終身禁止養狗。
梅西的父母傷心欲絕,自從兒子死后,他們就一直在推動修改《危險犬類法案》,試圖將法律管理的范圍也擴大到私人場所。即如果在私人場所狗咬死人,狗主人也必須為此負責。
由於呼吁一直沒有引起立法者的重視,2012年,梅西的父母向英國首相卡梅倫遞交了一封手寫信。
信中說,“代表那些因惡犬襲擊而喪命的兒童和成年人,以及那些仍在被狗咬傷所受折磨的人,希望首相卡梅倫對危險犬種的管理問題立刻給予特別重視”,梅西父母還質問首相為何過了這麼久還沒有修改法律。
對於英國政府征求民眾意見修改法案,英國媒體認為,政府這一次一定要加強法律力度,再也不要讓民眾失望。(高美)
■ 觀點
美國曾以謀殺罪起訴狗主人
英國本次修改法律,司法部門認為應將最高刑罰定位終身監禁。但是一些英國法學專家認為,此次立法不能草率,最高刑期需要謹慎考慮。
如果該法案通過,英國恐怕將成為全世界最嚴懲狗主人的國家了。在美國類似立法也曾引發爭議,美國德克薩斯州也曾立法重罰肇事狗主人,草擬立法案稱將,如果惡犬襲擊未成年人或65歲老人,將可能面臨終身監禁,但該法案最終因太嚴厲沒通過。
但是今年美國加州一起狗咬死人事件中,狗主人被以謀殺罪起訴,這樣的起訴非常少見,因為罪名一旦成立,將面臨終身監禁。
美國有法規規定,狗第一次咬人,狗主人不承擔責任,但受到加州、得州等地方法律的質疑與修正。現有的法律規定,如果狗主人的狗第二次攻擊咬傷他人,狗主人定為C級誤傷罪,賠償500美元,如果受害者為重傷或死亡,狗主人將定為A級誤傷罪,判決坐牢一年與賠償10000美元。
同時,美國法律還要求飼養一些猛犬的主人購買10萬美元的保險,以備其他市民在不幸被狗咬傷時能支付賠償款。 (韓旭陽 高美)(記者 韓旭陽)
(來源:新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