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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兩縣向貨車售超載月票 購買超載可不被罰

2013年08月12日08:06    來源:新京報    手機看新聞
原標題:河北兩縣向貨車售超載月票 購買超載可不被罰

  購買“月票”就可以超載不被罰,這樣的事發生在河北兩縣。早在2008年,河北省交通廳就曾規定治超人員不准以約定形式收取費用后允許車輛進行超限超載運輸。

  新京報記者調查發現,在河北永年縣和邯鄲縣,“月票”被貨車司機稱為“買路費”,永年縣的路政、運管和治超站打包價為3200元,邯鄲縣價格是1550元。

  通過當地司機,新京報記者以1550元的價格,從邯鄲縣路政執法人員手中購買到一張“月票”。購買月票后,售賣的執法人員會登記車牌,超載上路被查后,隻要出示“月票”,就可順利通過,不受處罰。

  河北省沙河市和永年縣盛產黃沙,兩地共有多處沙場。當地村民說,因路途近,且省錢,周圍地區的建設工地均從兩地購沙子。隨之產生的就是貨車的超載,當地交管部門設立多處檢查點,治理超載超限。

  “買票后執法人員記住車牌”

  “就是為了罰錢,罰款了,超載的沙子也不用卸,就放你走了。”

  8月7日,新京報記者乘坐永年縣人邱悅在武庄村沙場裝滿黃沙的貨車,前往如左村攪拌站。他說,這趟車超載兩三噸重。

  邱悅向記者介紹,因為貨運量大,永年縣到處都是檢查點,不僅路政查,運管處和治超站也查,三級部門都管,又互不干涉。

  邱悅對記者坦言,超載是常有的事,但不超的話,根本不賺錢。有一次,他被罰的時候,執法人員告訴他:“你可以辦一個‘月票’,一張管一個月,超載不被罰。”

  貨車司機劉強說,在永年縣,運管部門、路政部門和治超站都有“月票”,明碼標價,價格不等,運管處價格是600元,路政是1000元,治超站是2000元,如果打包買,價格則是3200元。

  劉強稱,買“月票”后,執法人員會記住你車牌,直接放你通行,“不買,見一次罰一次,超一噸罰50或100”,“他們就是為罰錢,根本不是為了治超,罰款了,超載的沙子也不用卸,就放你走了”。

  邱悅等人向記者出示此前購買的永年“月票”,抬頭是“河北省行政事業性收費特殊場合票據”,收費項目是污損公路。

(責編:聶叢笑、喬雪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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